中国贪官敛财 捞钱批项目为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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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讯】据《法制晚报》的一项针对200个“贪官样本”的调查中显示,腐败分子最常见的敛财方式有5种,包括批项目、要贷款、提官职、个人事务(如婚丧嫁娶)、做假账。其中以占据捞钱方式为最多,占样本总人数的70.5%,其次是利用卖官敛财及做假账侵吞国有资产等方式。

据法制晚报1月7日报道,这项数据分析,200名贪污腐败分子均经检察机关调查后,在媒体公开报道过的。

占据捞钱方式首位

批项目成为最常见的捞钱方式,在《法制晚报》200名“贪官样本”中,有141人通过批项目的方式捞钱,占总人数的70.5%。

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涉案违纪违法金额上亿元,在贵州公路建设6年间贪污受贿6000多万元,创下贵州省经济案之最。

原河北省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真,自1995年至1999年初,利用帮助北京三威电子有限公司经理王某承揽工程,收受王某贿赂305万元。

河北省原副省长丛福奎通过帮助他人审批项目、承揽工程等项目,大肆索要、收贿936万元。

卖官敛财达2385万

在被调查的200名涉案人员中利用卖官捞钱的有53人,占总人数的26.5%。

被媒体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卖官案”的主角马德,在担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副市长、绥化地区行署专员、绥化地区地委书记、绥化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提拔任用干部等职务便利,大肆卖官,疯狂敛财2385余万元,所涉及的领导干部达260多人。

据法晚的200个“贪官样本”统计显示,有六成贪官的“腐败期限”(指判决书上认定的其涉案的开始到终止期间的年限)集中在5年之内。贪官的涉案金额(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来源不明财产等数额)集中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

做假账侵吞国有资产

被调查的200名涉案人员中,有51人利用做假账大肆捞钱,占总人数的25.5%。

在沈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的判决认定中提到,马向东在该市对项目开发、引进外资环节中,发放突出贡献人员的奖金时,虚报发放奖金数额,与他人侵吞公款12万美元(约人民币100万元)。

原南京市白下区人防办公室副主任、南京振宏民防开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绪,在1997年1月至1998年12月间,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手段,非法占有银行支付给振宏公司存款的贴息及其他单位使用该公司资金所支付的高额利息计112.4万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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