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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会:多数老人养护机构个人活动空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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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十五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抽查全台二十八家养护机构发现,约四分之三的机构个人活动空间过小,多数养护机构寝室,每名老人只分配到一点五坪,甚至有只分配一坪的情况,与规定的七平方公尺,约二点一坪差距颇大。

消基会今天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怀老人养护问题”记者会指出,台湾已迈入高龄化社会,但养护机构在硬体设备与人员照护上,仍有改善空间。

消基会董事长李凤翱指出,硬体设备上,二十八家机构中,四家位于一楼的平面层,其余皆包含两层以上的空间,最多可达九层的使用范围。调查发现,楼层超过二楼以上的二十二家安养机构,有六家未设置电梯,活动空间最高者还到五楼。

对于未设置电梯理由,有养护中心表示由“专人”背老人家上下楼梯,但消基会认为,院内老人家行动不便或行动迟缓者不在少数,若发生火灾、地震等天灾人祸,很难想像这些老人的安全要如何顾及。

李凤翱说,即使设置电梯,但是否方便使用,仍是问题,一般乘载九百公斤的十三人电梯,内部空间长宽皆约一点五公尺,根本不敷卧床老人家的床位移动。

消基会也发现约有三分之二机构无障碍空间不足,例如楼梯或走道未设置扶手、未对所有高低落差处设置专用斜坡道,对于行动有障碍的老人家具有潜在危险。

另外,养护机构的看护人员,照护能量已经超过标准,甚至有一个护理人员看护七十床的情况,虽然业者表示有辅以外籍监护工,但消基会认为,外籍监护工存在语言与专业训练不足的问题,老人家未必能获得优质的照护品质。

吴凤技术学院消防系主任唐云明表示,虽然多数养护机构在硬体或看护人员的规范上合法,但却有不合理或不合用的问题,政府应在软硬体上严格要求,确实提供老人照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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