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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署:污水下水道公办改民间投资 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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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一日电)有媒体报导污水下水道系统,原本政府自办的53处将改为民间参与方式,媒体指政府将多付新台币7千亿元。内政部营建署表示,民间厂商对任一污水下水道系统只要认为具有足够投资诱因及商机,均可直接提送规划构想书,更具行政效率且符合政府需求。

营建署已邀集各县市及相关单位研商处置方式,初步分析53处政府自办系统有14处符合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26处符合ROT(Rehabilitate-Operation-Transfer)、13处符合OT(Operation-Transfer)条件,但具体内容仍须视个案检讨。

53处系统办理促参将依促参法第46条规定采民间自提为主,鼓励民间厂商主动提出计划构想书,只要符合政府施政目标,透过公开公平甄选机制,即可选出最优案件申请人承接办理,广为宣导并加速这项促参计划的推动,各县市政府也将配合营建署采取“政策公告”方式,主动告知民间厂商这项商机。

整体而言,原订36处BOT系统采取促参法“42条为主、46条为辅”做法,由政府先行规划后公告招商,目前已建立污水下水道促参的运作模式,因此现有政府自办53处系统将采取“46条为主、42条为辅”的推动对策,这项对策具有多项优点。

营建署指出,此举优点包括符合行政院政策指示,不影响现有工作的推动,提升下水道普及率目标不受影响,政府有机会重新检视目前各系统的执行绩效,民间厂商对任一污水下水道系统只要认为具有足够投资诱因及商机,均可直接提送规划构想书,比政府自行规划后公告招商,更具行政效率且符合政府需求。

另外,针对媒体报导,政府将多付近7千多亿元预算,营建署回应,过去政府自办会有营造厂商底价抢标情事发生,但据公共工程委员会九月底资料显示,政府自办污水下水道工程有21件流标,流标次数多在 3次以上,甚至达到10次之多,执行效率显有待检讨,又流标后政府提高工程底价招标结果,由16件工程中统计发现,决标价均以接近底价100%甚至超底价决标,平均约为预算价的 90%以上,显见政府自办发包节省工程费的时代已不复存在。

营建署表示,目前污水下水道 BOT计划工程经费估算基础是参照市场已决标工程单价编列,应已无太大价差空间,对整个计划的核定,营建署也延揽包括工程、财务及法务专家共十七人,成立“污水下水道建设推动委员会”专业审查,不论是工程整体规划、财务模式推估或法令规定等各项议题均充分探讨分析,才准予通过并报请行政院核定,为加速推动下水道建设,采取促参方式,扩大投资市场规模,鼓励国内外厂商投入,建立台湾污水下水道相关产业,才是根本解决之道,与采用政府自办或促参办理并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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