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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资委员会决议 NCC成立后再审滥发电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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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电)立法院科技及资讯委员会今天原本排定并案审查由行政院、立委林国庆和冯定国所提,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相关法案,但立委郑运鹏对出席会议的官方与业者代表有意见,因此召集委员邱永仁裁示,等待NCC正式成立后再逐条审查。

科资委员会上午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草案”、亲民党籍立法委员冯定国(台中县),以及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林国庆(嘉义县)拟具“电子广告信件管理条例草案”和“滥发商业电子讯息管理法草案”。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郑运鹏(台北市)质疑,既然滥发电子邮件的管理会涉及法律诉讼,为何司法院没有指派代表列席,说明目前地方法院有没有能量受理?

他说,林国庆的草案版本把手机简讯也纳入规范中,目前台湾经营ISP和其它电子邮件服务的业者,也不止中华电信一家,为何业者代表只有中华电信列席?

召集委员民进党籍立法委员邱永仁(不分区)建议,尊重郑运鹏意见,但可否先进行逐条审查,如有必要之后的委员会,可再邀请司法院代表和业者列席说明,郑运鹏反对于是邱永仁两度宣布休息协商。

协商结束后郑运鹏仍坚持,法案最后的执行机关是司法院,如果法院没有能量受理滥发电子邮件的诉讼案件,“这个法案等于没有用嘛!”,“今天司法院没有派代表来,大家开什么会?”

他提议,滥发电子邮件的专责主管机关,至今还没有确认,NCC两个月之内就会成立,因此相关法案最好等NCC成立之后再审。

邱永仁最后裁定,为使法案审查周详,等待NCC正式成立后,邀请司法院民事厅官员及相关业者列席,业者名单由NCC提供,再行逐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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