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金管会:消费金融案件债务协商机制正式启用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八日电) 为协助有还款能力及诚意民众,因积欠卡债等无担保债务造成资金周转困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消费金融案件债务协商机制已正式启用,建立三种债务协商机制的平台管道,有债务协商需求的民众可加以利用。

金管会表示,第一种管道为“青年使用现金卡三级辅导机制”的“0800-00-6180(乐意帮你)”咨商辅导专线,由专业辅导张老师结合金融专业人员、会计师、律师、社工师等专家,协助青年处理现金卡衍生相关心理及债务咨询,其优先服务对象为30岁以下青年,再转介到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同业公会的债务协商机制。

第二种管道为银行公会债务协商机制,公会已提供两支专线((02)8596-1627及(02)8596-1629)受理民众咨询,有债务协商需求民众皆可透过此专线提出申请。

第三种管道为各银行债务协商单一窗口专线,有债务协商需求之民众,可直接向往来最大债权银行提出申请,此机制无年龄限制,目前信用卡、现金卡主要发卡银行已分别提供债务协商单一窗口专线,其他银行也陆续提供单一窗口专线,相关专线电话并已刊登于银行公会网站上 (www. ba.org.tw)。

三种管道所受理债务内容都是针对无担保债务,即现金卡、信用卡、信用贷款及担保贷款经执行担保物权后仍不足清偿债务。债务人申请时应检具文件包括:债务协商申请书;申请人财务资料表(含目前各项欠款、持有财产、收入、支出及建议偿还方案等);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出具信用报告。

民众提出申请后,最大债权银行将出面邀集全体债权银行与债务人共同协商还款方式及条件,协商通过案件由债务人出具同意书,送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作信用注记,注记期间则由债务人与债权银行协商决定,如果债务人未出席协商会议,或协商达成后未依照协商还款方案履行者,将不可再申请利用协商机制。

金管会呼吁,有债务处理困扰消费者,应及早主动面对债务问题,在尚有还款能力时,即主动出面与债权银行协商,不要等到整体债务问题已无法解决时,才对外寻求协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