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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经验 正新 巨大:有品牌才能自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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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十一日电)突破制造业微利困境,由代工走向品牌是业者最佳选择。在品牌路上默默耕耘多年的正新MAXXIS轮胎、巨大GIANT自行车堪称台湾传统产业自创品牌成功范例,他们以自身经验提醒国内业者,唯有自创品牌(最好能把品牌国际化),才能掌握经营自主性,不再被买家杀价牵制。

经济部近年积极鼓励业者自创品牌,外贸协会连续3年评选“台湾十大国际品牌”,其中以高科技业品牌占多数,也有几家传统产业表现稳健,不管大环境如何变动,其品牌价值依然名列前茅。

年年入选台湾十大国际品牌的正新橡胶“MAXXIS(玛吉斯)”、巨大集团“GIANT(捷安特)”,今年品牌价值各为2.64亿美元、2.53亿美元,分居台湾第6、7大国际品牌,这两个品牌享誉全球,证明台湾的传统产业也能征服国际。

正新与巨大同样从代工起家,也在同样的考量下走上品牌之路。正新橡胶总经理陈荣华说,“做代工,生杀大权掌握在贸易商手中;有品牌,才能控制自己的未来”。巨大集团特别助理兼发言人许立忠也强调,自创品牌是产业升级必经之途,有自己的品牌才能掌握自主经营,不会因为客户随口一句“这卖不出去”,就抹煞先前一切研发努力。

1967年成立的正新,1989年在美国设立玛吉斯国际公司(MAXXIS International),开始经营国际品牌;1972年成立的巨大机械,1981年设立台湾捷安特公司,陆续进军欧洲、日本、澳洲、美洲。目前两家公司虽仍保有代工业务,但代工比例都维持在30%上下,主要营 收来自自有品牌。

谈到品牌经营,陈荣华有一套“电梯哲学”,他形容制造业要降低成本,就像电梯向下,再怎么走也只有几层楼的空间,但若有品牌、有附加价值,就像电梯向上,发展空间大得多了。以MAXXIS为例,虽然今年轮胎业因天然橡胶由每吨600美元飙涨到1500美元,影响获 利率,但全年营业额估计仍有20%的成长,以传统产业 而言,实属不易。

成功经营自有品牌的两大关键在于研发与行销,要不断推出好的产品,并把产品和品牌形象传播出去,维持品牌活力。MAXXIS在美国亚特兰大、荷兰、上海都设有研发中心,台湾的研发中心也将在明年4月完工,持 续与各地客户互动,了解客户需求。

巨大的研发主力在台湾,每年投入营收的2%作为研发经费,铬钼合金、碳纤维自行车都是由巨大率先开发。明年春天,巨大将推出专为女性设计的系列产品,由女性工程师主导开发,从设计、使用到销售都要贴近女性需求,预定在台湾、日本开设女性自行车专卖店。

至于行销,外销120余国的MAXXIS一开始就走国际 路线,广告充满美式风格,塑造美式品牌形象,陈荣华指出,这是MAXXIS精心设计的品牌策略,因为要成为国际品牌,一定要在美国占有一席之地,在美国站稳脚步,跨足日本、欧洲也不会是问题。

为了打响MAXXIS品牌,正新积极赞助运动赛事和运动明星,MAXXIS有70%的广告预算花在赞助活动上,赞 助对象也经过审慎选择。例如赞助美国职棒大联盟洋基队,是基于队上有日籍明星球员松井秀喜,有助于开拓日本市场;赞助NBA休士顿火箭队,是相中姚明在中国 大陆的号召力;陈荣华说,花钱要花在刀口上,国际品牌的广告必须有国际级的效益。

巨大的行销策略也是透过赞助运动赛事,打响品牌名号和优质产品形象,每年以5%的营业额投入行销,赞助欧美知名车队出赛,去年环法自由车赛冠军德国电信骑队骑乘的就是GiANT TCR Advanced跑车,冠军车队的认可,比任何广告都有说服力。

许立忠表示,巨大的品牌策略是要做到“Global Giant,local touch”,台湾总部负责全球品牌形象管理、产品研发、财务管理、国际行销等事务,各区分公司则要深入当地需求、掌握市场趋势。除了全球销售的国际车种,Giant也有约30%的车种是针对个别市场需求而设计,例如在日本推出折叠式竞赛车,荷兰则有可携带帐篷、炊具,适合一家大小野外活动的特殊自行车,尽量满足各地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回顾自创品牌的经营历程,陈荣华表示,经营国际品牌是一门高深的技术,但高阶经营者必须有“eitheryou go global brand or bankrupt”的体认,在企业 赚钱的时候就投入品牌,因为品牌是要花钱的,有盈余时不做,面临经营压力时就更不可能投资,经营者必须要有“不做品牌,就没前途”的认知。

陈荣华感叹国内业者在品牌路上一切都要自行摸索,MAXXIS走得很孤独,幸而一路走来还算顺利。他建议政府若真心鼓励业者自创品牌,就要给予奖励措施,例如提供获得十大国际品牌的企业相当于品牌价值一定比例的低利贷款,协助业者进一步发展品牌。

许立忠则表示,过去GIANT在品牌路上走得有些孤 独,最近几年“同伴比较多了”,政府也慢慢开始推广品牌,让大家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GIANT不需要政府 给予直接的金钱补助,但希望政府能研究在不违背WTO 国民待遇前提下,提供自有品牌业者若干程度的租税奖励,让业者在品牌上的投资享有租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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