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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营复议成功 司法院组织法草案逐条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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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六日电)在中国国民党籍召委刘盛良主导,及蓝军具人数优势下,国民党团今天在司法、法制联席会议以“社会各界尚存重大歧异”为由,复议初审通过的“司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成功,联席会议将逐条重审司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法制、司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十五日初审通过司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司法院得设宪法法庭、民事诉讼庭、刑事诉讼庭、行政诉讼及惩戒庭。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与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三终审法院并入司法院。大法官任命将比照总统参选资格,必须年满四十岁的资格限制。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上午原本排定联席审查“法院组织法新增第五十九条之一条文草案”,但国民党团在进行讨论前即以法制、司法联席会初审通过司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违反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规定,提起复议,以人数优势表决通过,之后再表决通过由委员会依法逐条审查。

对于国民党团在法案初审通过后,又在委员会提复议,民进党籍立委赖清德(台南市)、吴秉叡(台北县)、林浊水(不分区)、林岱桦(高雄县)都发言表示反对,主张党团在委员会提复议不合议事程序,并使委员会也沦为政党恶斗的场域。

虽然民主进步党籍立委群起反对,不过,在刘盛良(不分区)主导下,联席会最后仍通过国民党团提案,将司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交委员会重新逐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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