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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状告赵少康要求回复名誉 台北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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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日电)飞碟电台董事长赵少康、亲民党籍立法委员刘文雄及前立委蔡中涵等三人,九十三年十月间涉嫌以不实内容影射台湾陈水扁总统与前巴拿马总统莫丝科索之间有金钱馈赠行为,陈总统因此向法院提起要求回复名誉之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赵少康强调将捍卫言论自由。

这件让陈水扁总统具名求偿的官司,因赵少康在媒体主持节目时,引述中国大陆网站资料,公开散布陈总统涉嫌拿人民纳税钱送一百万美元给巴拿马前总统莫丝科索当生日礼物的不实消息;亲民党立委刘文雄与前立委蔡中涵再引述赵少康的谈话内容,批评政府乱花人民纳税钱。

陈总统委托的律师顾立雄在告诉状中指出,赵少康等三人随意引述对台湾有敌意的中国大陆网站上不实言论,未经合理查证即公开散布此一不实消息,严重侵害陈总统个人名誉,陈总统认为三人应负起共同侵权责任,因此提起回复名誉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三人在自由时报等五大媒体刊登判决全文及道歉声明三天。

本案今天首次开庭,赵少康与刘文雄均亲自应讯,蔡中涵请假未应讯,陈总统则仅委托律师团莅庭论告。

庭讯时,顾立雄等律师主张赵少康等人引述内容不实,不能假新闻自由之名,任意伤害陈总统个人名誉;请求法官判决被告应回复陈总统名誉。

赵少康等人则极力陈述,“金援外交”与“凯子外交”属公共议题,为可受公评之事,也是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范围,否认相关资料是直接由大陆网站上获得,而是利用知名的“Google”网站搜寻获得,主张公众人物应有接受大众批评的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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