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跃:就“看病贵”给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批评信

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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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4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作为中国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宪法赋予的义务是我们的神圣使命。针对“看病贵”这一社会顽疾,本着探索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方式、方法的考量,本着推进社会民主与法治进步的考虑,本着促进贵部委把工作做得更好的想法,今天向你们发出批评信。

批评一:漠视生命,没有很好地维护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权。

卫生部不久前发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等相关资料为我们提供了以下资料:在全国患者未就诊比例为48.9%,在中西部60~80%的农民死于家中,医疗卫生消费成为继家庭食物、教育之后的第三大消费,患病的人多了,看病的人却少了。面对近半数的人看不起病,面对这么多人得不到起码的医疗救助,能说两部委在对“生命”的理解上完全到位吗?能说两部委的工作是成功高效的吗?

批评二:措施不力,致使医院乱收费泛滥。

没用电要交电费,没开空调要收空调费,没陪床要收陪床费,没享受一级护理要按一级护理收费;药水瓶费、X光袋费、口腔护理费、一次性手套费、一次手术衣费……年年都在说制止医疗乱收费,可结果是乱收费越演越烈。

批评三:管不住收红包、回扣、提成、开大处方等丑恶现象。

能用便宜药偏用贵药,能用一种药偏“联合用药”,能不住院偏要你住院;病人一到,开方检查,五脏六肺查完这个查那个。乱开药、开单提成、收取红包,老百姓深恶痛疾,卫生部真的拿这些现象没招吗?

批评四:给药品虚高定价,造成药价虚高。

一盒成本几元钱的药,经医院卖到患者手中往往变成几十元、几百元,药价虚的惊人。近几年政府十几次降低药价,可老百姓就是感觉不到。作为价格主管机关的发改委在药品定价、药价管理上难道没有值得检讨的地方吗?

批评五:“医药分离”,只说不做。

以“医药分离”为核心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解决“看病贵”的一个主要举措,可多年来只闻雷声,不见雨点。从对药品降价的瞻前顾后,从对医改的犹犹豫豫来看,我认为职能部门缺乏大胆改革承担风险的勇气,存在一些得过且过的思想。我要说的是:药品降价、医疗改革不能再拖了,该下猛料了。!

批评六:监督不力,医疗市场秩序混乱。

为什么药品一到医院价格就飙升?为什么医院开出的一些药跑遍所有药店都买不到?为什么今天新产品、明天新产品拿来一看全是老产品?为什么药厂都在重复着高定价、高回扣的低级行销策略?

批评七:医疗保险改革进展缓慢,老百姓看病无保障。

批评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瘫痪,农民看病难。

从2003年下半年我就开始了“降低药费连署公开信”的活动,不仅得到我们当地老百姓的积极回应,媒体报导后又收到大量群众来电来函声援,这些都坚定了我把这个活动坚持下去的决心。应该说:造成“看病贵”这一社会不公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两部委之过,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相信两部委对这封批评信会正确看待,不当之处请指正。

公民:刘飞跃(湖北随州)

2005年3月11日

身份证号:429001700205041 联系电话:13308663980

(此信已与2005年3月11日传给了卫生部和发改委)

──转载自《议报》第190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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