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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海外共同基金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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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中兴╱专访

又到了令人头痛的报税季节,远东银行财富管理经理宋冠仪提醒大家,不要让自己的权利睡着了,因为“依法纳税虽是国民应尽义务,但节税也是国民应享的权利。”

宋冠仪指出,节税并不是逃税,但由于台湾的法律规定繁杂或不甚清楚,加上新的解释不断,才会有许多懂“法”的人,利用法律的灰色模糊地带进行逃漏税,但是,节税是为了避免缴纳原本依法不必缴的税,是一种保障自身权益的作法;而避税则是有点在“钻法律漏洞”,但必须注意采取避税管道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游走法律边缘,一不小心就会误触法网。

至于要如何才能聪明节税呢?宋冠仪说:“首先必须充分了解有那些免税额、扣除额。”如果采取列举扣除额的申报方式,捐赠、医药费、灾害损失、自用住宅房贷利息或房租支出等证明单据,都要一一保存,才得以列举扣除。其中保险费扣除每人以2万4000元为限,被保险人与要保人必须在同一申报户内,而扶养亲属的保费支出,必须是纳税义务人扶养的直系亲属;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是以“户”为计算单位,每一户上限为27万元。

所以,高所得者应全盘考量“所得来源”,如多数所得来自股利,在两税合一的考量下,个人税率大于股利可扣抵税率时,可于每年开股东大会前,出脱股票,赚取资本利得,因为目前证券交易所得停征,所以可享有赋税优惠;若个人税率低于可扣税率的人,可考虑参加除权除息,除了可获配股利,还有退税空间。

宋冠仪同时建议,在理财规划上,善用海外共同基金来节税,因为台湾税法采属地主义,只要是台湾境外的所得都免税,所以投资大众可多加规划利用;股权以他益信托赠与子女,可省去大额赠与税,是高股利所得者常用的节税管道,此外,每人每年可赠与100万元给小孩,小孩结婚当年,父母可再各增加赠与100万元,也就是说,报税时节,懂得做好节税规划,都可以是快乐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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