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人在香港买楼但竟被人冒名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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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十日电︶香港人诈骗手法高明,台湾商人陈思铭在港自购办公室,随后竟然有人向他催收房租。警方调查后发现,有人涉嫌假冒他出售写字楼,更有人把名字更改为陈思铭设银行户口,把约一千七百万港元︵约新台币六千八百万︶的楼款支票兑现。

警方调查后,两名男子分别被控共十二项洗黑钱罪,其中原名何安(50岁)、现名“陈思铭”的被告,昨天区院承认其中三项洗黑钱罪,另一名被告彭国华(45岁)则否认控罪。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尚有其他人涉案。

被冒名出售写字楼的台湾商人陈思铭,四年前买入尖沙嘴新文华中心一写字楼单位,去年九月,他突然接到自称业主的通知,指他拖欠租金,陈思铭才发现名下物业在自己不知情下,以约一千七百七十万元被卖掉。

警方指出,去年五月一不知名人士联络一家地产代理公司,自称是台商陈思铭下属,要求出售写字楼。地产代理后来在土地注册处查册,证实写字楼确属于台湾商人陈思铭所有,遂洽谈买家,后来有买家愿意以上述买入。

至去年六月,一名自称台商陈思铭的男子,先后三次带台湾护照和楼宇屋契前往律师楼签约,并取走楼款支票。

警方调查发现,涉案的楼款支票存入被告“陈思铭”的户口,后来再转账至彭国华的户口。﹁陈思铭﹂承认受人所托,到入境处改名为“陈思铭”,并到东亚银行开设账户,并按吩咐转账,其他事则全不知情。彭国华则表示,只为大陆的生意伙伴提供香港户口,供其转账。

正牌的陈思铭向警方表示,在买入写字楼时,曾有人向他表示,在香港买卖楼宇毋须契约,所有交易均在土地注册系统注册,所以他一直没有取得楼契。9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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