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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再生盐毒害 台卫署将加强食品工业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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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十三日电)行政院卫生署今天在立法院表示,为避免含有丙二酚等有毒物质的工业再生盐危害消费者安全,卫生署“坚决反对工业用盐使用于食品加工”,并已拟定加强抽检食品工业食用盐计划,加强食品卫生把关。
因应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盐政条例 ”在九十三年一月废止,各类原料盐与盐制品管理即分属各事业主管机关,“工业再生盐”却沦为无法可管,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郑国忠(台南县)与陈重信(侨选)下午召开公听会,主管食品卫生管理的卫生署食品卫生处技正谢定宏在会中发表上述看法。

谢定宏表示,工业再生盐可能被混用于食品加工业的讯息被谢国忠披露后,行政院消保会即搜集市面上贩售的三十五种盐类制品送卫生署检验,检验后发现都符合现行的食用盐标准。

谢定宏指出,虽然市售盐类制品都符合现行食用盐标准,但卫生署仍依货物进口号列向经济部国贸局索取粗盐与一般工业用盐进口贸易商名单,逐一追查出关后的货品流向,结果发现进口粗盐与一般工业用盐多用于制造动物饲料、染整工业及调制人工海水,各贸易商并已切结不会将进口精盐与工业用盐使用于食品。

由于清查贸易商进口盐类制品流向已告一段落,谢定宏表示,卫生署下一阶段将锁定国内各大型食品加工厂抽检,加强食品卫生把关。
原﹁盐政条例﹂明订的盐业主管机关经济部矿务司则表示,原本有意修订“盐业条例”,但因现行各法令已可有效涵盖而停止修订;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说,“盐政条例”废止后,已检验两万余件各类盐类制品,除有部分标示不符情形外,都符合食品用盐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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