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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学位颁发 台教部不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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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台北报导〕台教育部修订完成“学位授予法”草案,未来硕士论文不再限于学术报告,针对特殊领域如艺术类、应用科技类或体育类学系、在职专班等,可放宽以创作、展演或技术报告取代,甚至可以额外修读学分方式代替,未必都要缴交书面报告,学生要取得硕士学位将可更方便、快速了。

此外,日前台湾艺术大学计划颁发名誉学位给影艺名人吴宗宪引发争议,新办法中不仅未针对名誉学士、硕士作出规范,教育部并决议废除现有“名誉博士”学位颁发必须经教育部审查的相关规定,未来只要学校组成委员会审查通过,学校可自行决定颁发对象,各大学名誉学位的颁发,将完全回归学校自主自律。

而为鼓励回流教育,草案中并新增条文,大学不仅可以国际学术合作方式与国外大学合作授予“双学位”,大学也可与社教机构或学术机构合作招生,甚至可采认其学分并授予学位,借此,诸如中研院、社区大学等非学校机构将可与大学合作开课授予正式学分及学位。

教育部这项草案将于本周“大学教务主管会议”中讨论广征大学意见,预计最快七月提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审议﹔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台湾加入WTO后,高教国际化已是不可避免,学位颁发及学制课程有必要配合更具弹性化及前瞻性,教育部因而着手修订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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