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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學位頒發 台教部不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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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台教育部修訂完成「學位授予法」草案,未來碩士論文不再限於學術報告,針對特殊領域如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類學系、在職專班等,可放寬以創作、展演或技術報告取代,甚至可以額外修讀學分方式代替,未必都要繳交書面報告,學生要取得碩士學位將可更方便、快速了。

此外,日前台灣藝術大學計畫頒發名譽學位給影藝名人吳宗憲引發爭議,新辦法中不僅未針對名譽學士、碩士作出規範,教育部並決議廢除現有「名譽博士」學位頒發必須經教育部審查的相關規定,未來只要學校組成委員會審查通過,學校可自行決定頒發對象,各大學名譽學位的頒發,將完全回歸學校自主自律。

而為鼓勵回流教育,草案中並新增條文,大學不僅可以國際學術合作方式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雙學位」,大學也可與社教機構或學術機構合作招生,甚至可採認其學分並授予學位,藉此,諸如中研院、社區大學等非學校機構將可與大學合作開課授予正式學分及學位。

教育部這項草案將於本週「大學教務主管會議」中討論廣徵大學意見,預計最快七月提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台灣加入WTO後,高教國際化已是不可避免,學位頒發及學制課程有必要配合更具彈性化及前瞻性,教育部因而著手修訂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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