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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户 学杂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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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以敬╱台北报导〕工教团体上街头抗议“教育商品化”,台教育部昨天随即释出大利多!今年8月起,“中低收入户”学生将扩大纳入学杂费减免范围,家庭年收入低于四十万者,一年可抵减七千至一万四千元,年收入四十万至六十万的家庭则可抵减五千至一万元,低收入户学生甚至可享有“免费住宿”优待,预计将可嘉惠全国近廿九万名学子。

此外,每年约卅五万学生办理就学贷款,原本毕业一年后就须开始还款,为了顾及毕业生须面对“高失业率”压力,教育部也宣布,“低收入户”及“工作年收入未达廿四万”者,将可延后还款,最长可展延三年,亦即毕业四年后再开始还款,期间应付利息均由政府代为负担。

鉴于社会对于学杂费造成弱势学生负担一直诟病,各大专奖补助标准又不一,部分学校可能以奖学金吸引优秀学生,反而忽略弱势学生照顾,教育部提出大专校院“共同助学措施”,不仅将学杂费减免范围统一由低收入户扩大至中低收入户,也将允许失业毕业生可展延就学贷款还款期限。

高教司长陈德华指出,九十四学年起,凡家庭年收入属于中低收入户、且未请领政府各项减免优待的学生,将可享有学杂费补助抵减优待,其中家庭年收入低于四十万元的学生,就读公立学校者一年可抵减七千元、私立学校则可抵减一万四千元﹔家庭年收入介于四十万至六十万元者,就读公立学校则可抵减五千元、私立学校则可抵减一万元,估计有近廿三万名学生因此受惠。

此外,基于低收入户学生虽原已减免学费,但还须面临生活费不足压力,教育部指出,今年起,低收入户学生将可享有“免费住宿”优待,学校须提供至少一%宿舍床位,供低收入户学生优先申请。

学生家庭若发生急难,学校也须提供“紧急纾困金”,预估这两部分,每年有六万人可以受惠。

高教司长陈德华指出,大专校院“共同助学措施”相关经费,每年估计须至少廿一亿元,将由大专校院每年依法须自学杂费核拨三%至五%的奖助学金优先支付,不足部分再由教育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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