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税负制 学者:无法接受税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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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报导】台湾财政部上周一公布“最低税负初步方案”,财经学者多肯定政府推动税改的决心,但也对内容不甚满意,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曾巨威认为,财政部提出的方案过度保守、退缩,尤其是海外所得不纳入、企业最低税负7.5%,都令人无法接受。

曾巨威直言,财政部的“最低税负初步方案”不符合期待,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的沟通,外界原本期待财政部会提出一份较确定的版本,但上周一财政部提出的版本却是“不置可否”,像企业最低税负制的税基就分成3案,包括证券交易所得、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免税所得等是否纳入,都还未定案,财政部只说要开放讨论,却没有说要采取什么形式来讨论。

曾巨威表示,最低税负制方案有几个大问题,首先就是内容过度保守,财政部因为想要限缩打击面,让最低税负制能顺利立法通过,所以提出的方案比较保守,这点可以理解,但也没有必要自我限缩到这种程度,像企业最低税负制,财政部提出7.5%、10%及12.5%等3种税率,企业界当然会要求7.5%,到时候定案的税率一定是7.5%。

曾巨威指出,海外所得不纳入最低税负制,也是政府自我设限的结果,海外所得不纳入,未来高所得者为了规避最低税负,必然会更变本加厉地将资产转为境外所得,财政部为了最低税负制努力了这么久,最后却提出这样的方案,等于是“撒了大网,却只捞到几只大鱼”。

曾巨威认为,其实财政部如果将最低税负制的“打击面”扩大,社会上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最低税负是针对减税过度的企业及高所得者课税,多数民众都是支持的,财政部大可不必自我设限到这种地步。

黄世鑫:海外所得应纳入

“最低税负初步方案”上周一公布,台北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黄世鑫强调,海外所得应纳入最低税负。

台北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黄世鑫也表示,不少富人利用海外所得免税的漏洞规避税负,海外所得应该纳入课税,但因我国的所得税法是采“属人兼属地主义”,将海外所得纳入最低税负,可能会有抵触,未来如果打起宪法官司,财政部不一定会赢。

黄世鑫认为,财政部提出的“最低税负初步方案”并不是很成熟,因为全世界没有几个国家实施最低税负制,财政部提出的方案不够周全,是可以预期的。他强调,财政部采取“替代式最低税负制”,并订定不一样的税基,如个人最低税负制将非现金捐赠、保险给付、员工分红配股及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纳入课税,当然会引起部分高所得者不满。其实,财政部可以采取更好的方式,直接规定所得超过1千万元者,非现金捐赠、保险给付等不能再抵税,效果是一样的,但被课税的高所得者心里的感觉就会不一样。

黄世鑫并呼吁,经济部不要再为企业大老板说话了,经济部长何美玥一直希望企业最低税负是7.5%,只会帮有钱人说话,“经济部已经变成大老板的经济部了”,事实上,“最低税负制就是经济部惹的祸”,因为过去经济部减税太多,让政府税基严重流失,所以财政部才要推动最低税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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