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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下免关税 不适用烟酒配额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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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憬屏台北二十一日电)根据财政部关税总局规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在新台币3000元以下,免征关税与海关代征的营业税、货物税、烟酒税及烟品健康福利捐,烟酒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实施关税配额的农产品不适用低价免税,将自7月1日起实施。

  由于“邮包物品进口免税办法”第2条第2项规定与现行低价免税规定并不一致,为避免因进口方式不同导致烟酒税负产生差异,财政部决定修正现行规定。 

财政部关税总局副局长廖干顺指出,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之后实施关税配额的农产品包括香菇、花生、红豆、液态乳、花生、大蒜、金针菇等16项农产品,以及限量进口稻米和米食制品等,都不适用新台币3000元以下的低价免税规定。他也强调,违禁品、管制品也不适用。

目前旅客限制只能带一瓶酒和一条烟入关,超过必须课税。廖干顺表示,有些民众携带进口货物入关,可能是国外亲友致赠,所以没有发票等交易证明,关税总局会以市价 6折计算出可能的完税价格,向收赠者课税。

另外,关税总局今天也指出,根据新规定,营业人委托快递业者和整合型航空货运业者,运送离岸价格新台币 5万元下的快递货物出口,营业人才能凭证明文件,去向国税局冲退营业税 (因为出口营业税率适零税率,可以溢退),5万元以营业税5%计算即为2500元,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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