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街案”证据不足 港警主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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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昊宇香港报导﹞“警方不控告你,没事啦,你可以走。”7月8日,沙田地方裁判处法官对莫仙群说。

香港法轮功学员莫仙群被票控于去年12月31日下午4时05分至4时55分期间,在深水埗桂林街阻街。此案原定于7月8日在沙田地方裁判处判决,不过,莫仙群早于7月5日已获警方通知,着她到警署拿取信件。原来那是一封警方撤销指控她对行人和车辆造成阻碍的通知书。

据莫仙群回忆说,去年12月31日下午2时半,她像往日般到深水埗桂林街,派发有关法轮功广传全球60多个国家及法轮功学员在国内受到残酷迫害的单张,至到约下午3时许4时,两名军装警员走过来,要她拿身份证出来,并告诉她说“999”报案中心收到8至9通市民的电话,投诉有人阻碍街道,并把她的身份证资料抄写下来,然后没有再说任何话就走了。后来,莫仙群收到法庭的信函,才知道被控告阻街。

收到这封信,莫仙群第一个反应是:我并没有做错。她并不怕。而她的丈夫,虽然没有修炼法轮功,但获悉后并没有反对她再到街上派发传单,只是轻描淡写的说,最多不是被法庭罚几百元。不过,莫仙群深信自己是无罪的,一定可以赢官司。

莫仙群表示,她被警员抄下身份证资料时,还有另外两名法轮功员在桂林街派单张,不过,警员并没有理会他们,只是直接走到莫仙群跟前,也没有查问她任何问题她就离开,并没有发出口头警告。

桂林街平日行人并不多,法轮功学员所摆放的黄色展板放在行人路的两旁。行人路面的阔度约有7米,而不是警方证词上所说的4米。另外,警方控告莫仙群于去年12月31日下午4时05分至4时55分期间阻街,但警员找莫仙群并抄下她的身份证资的时间却是下午3时许至4时这段时间。之后,警员也没有折返调查。

莫仙群说,警方根本没有她阻街的证据,所以自动撤销检控。

莫仙群逢周一至周五下午2时半至7时,都会到深水埗桂林街派发法轮功单张,一直派了近5年。被问及到底是什么让她坚持了5年,有人传说法轮功学员都收了钱派单张,莫仙群强调,她是自发义务派传单的,绝对没有收一分半毛钱。她指出,在还未没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是那种不想活的人,因为她患上椎间盘突出,又有妇女病,可以说是百病缠身,经常要中港两地来回走看不同的中医和西医,但都治不好。后来在街上收到法轮功的传单,于2000年开始修炼。她说,炼功不到3个月,身体的病痛全部痊愈。

除了因为想把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个人得益告诉别人外,莫仙群说,她也希望呼吁市民关心法轮功学员在国内遭受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等人的迫害的实情。她说,江泽民因为妒嫉法轮功的修炼者人数比中国共产党党员还要多,深怕有一天会被推翻,所以从1999年7月开始镇压法轮功和迫害法轮功学员。不过,莫仙群强调,法轮功不会跟他斗。

5年来日以继夜的派发法轮功的单张,莫仙群表示,这几年曾有几次警员前来查问,指接到投诉,指她们的声浪太大,滋扰附近的市民安宁。不过,警员来到调查后,发现她们的喇叭发出的声响并未构成任何影响,便走了。

这是法轮功学员在香港第二次被控告阻街。对上一次发生在2002年3月,当时在西区中联办正门外16名和平静坐请愿的法轮功学员遭到警方强行抬走,其后被控以阻街等罪名,西区裁判处后判处全部罪名成立,法轮功学员上诉至高等法院,高院推翻部分控罪,法轮功学员再上诉到终审法院,终审法院于今年5月5日裁定上诉得直,推翻全部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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