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者被判10年刑家人吁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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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讯】(美国之音记者:王怡茹2005年8月24日香港报导)中国记者师涛因为泄露国家机密罪,今年6月二审终结时被判处10年徒刑。他的母亲将代表他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进行再审。

师涛的母亲高琴声在申诉状中指出,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对师涛案件进行二审的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不但没有听取二审律师的意见,也没有讯问过被告师涛,因此不服湖南省高院的判决。高琴声代表师涛要求启动审判监督再审程序,呼吁法院进行公平的判决,无罪释放师涛。

37岁的师涛是自由撰稿人,先后在陕西,山西等多家媒体担任记者,也为海外互联网网站写稿。在湖南省<当代商报>工作期间,师涛因为向海外网站<民主通讯>提供官方要求记者注意异议人士在六四15周年回国情况的内容而被拘捕。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做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将师涛判处10年徒刑。师涛在6月提出上诉,但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原判。

*律师:推翻主审可能性不大*

师涛的律师莫少平指出,中国采取二审终结制,但是在二审之后,被告仍然可以通过申诉的法律途径来进行自救,不过申诉难以影响原本的判决。莫少平说:“申诉本身确实不影响到判决的执行,但是有可能如果法院受理之后,如果确实认为判决错误,他可以再审,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再做出判决的时候可以推翻以前的主审判决。(记者:这个机会大吗?以前发生过吗?)从程序上,肯定有这个程序的。但是通过申诉改判的比例确实不是很大,很小。但是这毕竟是法律给当事人的一个救济渠道。”

莫少平表示,作为辩护律师,他在申诉中将不会提出新的证据材料,仅指出二审过程的瑕疵。他说:“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二审法院必须得听取二审辩护律师的意见。哪怕你决定不开庭审理了,你也应该听取二审辩护律师的意见,去提讯师涛,在这个基础之上,可以做出维持原判的裁定。但是师涛这个案子的二审法院,也就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他本身这两个程序都没有走。在我们提交辩护律师意见的时候,他们二审裁定都已经打印出来了。第二,他引述的律师观点根本不是我们的观点,而是一审辩护律师的观点,等于张冠李戴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觉得二审法院的裁定是很不严肃的。”

中国法律规定法院必须在接到申诉申请的3到6个月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家人坚信师涛无辜*

师涛的家人对于申诉的结果并不乐观,但是强调湖南高院二审的过程违反法律程序,因此他们必须提出申诉。师涛的弟弟师华表示,家人希望表明坚信师涛无罪的态度。师华:“这是我们的一个态度。我们坚信师涛是无辜的,我们必须要一直这样下去。如果湖南高院不接受,我们要继续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或其他机构再申诉,再呼吁,只能是这样的。只能表明我们的态度,发出我们的声音。”

师涛的律师莫少平指出,如果法院驳回申诉,被告还可以向更上一级的法院提出申诉,在师涛的案子里,上一级法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但是这也将是法律程序的最后一步。

目前师涛的家人仍然在准备申诉的材料,届时将由师涛的母亲代为提出。师华希望师涛能够先阅读申诉的内容,不过他们仍然无法和师涛联络。师华说:“现在主要的难度是见不着师涛本人。这种东西需要他本人确认签字的,见不着他,也无法向他确认。他现在在集中训练的阶段,在这个月月底、下个月月初要被具体分配到一个监狱。在那个时候可能一个月可以看一次。”

师涛的母亲除了提出申诉书之外,也向即将前往中国访问的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阿尔波尔发表公开信,吁请关注师涛的案件。此外,600多名中国公民在因特网上联合向阿尔波尔发表公开信,呼吁正视中国的人权问题。信里提出了29个良心犯的案例,师涛就是其中之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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