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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发禁 台教育部令各校不得借故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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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韵台北九日电)台湾教育部日前宣布解除学生发禁,九月起公立学校不得再将发禁纳入校规,今天并正式发函至国立高中,说明学生发式属基本人权范围,学校不得借故检查及惩处,同时通知各私立高中学校、台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参办。

教育部七月二十四日宣布公立学校全面解除发禁后,仍有不少学生对这项新制存有疑虑,网路留言板常出现“是否发禁真的解除?”的问题。也有学生留言表示,收到学校的开学通知单,上面载明“返校注册须检查项目,包括头发、指甲等”,让许多学生质疑解除发禁是否是“政府说一套、学校做一套”。

教育部中部办公室今天发函各国立高中,表示学生个人发式属基本人权范围,学校不得将发式管理纳入学生辅导管教及校规的规定范围,也不得借故检查及惩处,同时以副本通知各私立高中、台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参办。

教育部于民国七十六年就已发函废止学生蓄发标准图示说明,在学生人权保障日益受重视的教育思潮下,属于人身自由的个人发式应受到尊重,学生发式应积极宣导以健康、整洁原则为主,由学生个人自主,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学校现行校规仍有发禁规定者,教育部表示,须尽速检讨修正,九十四学年度起,各校校规应落实尊重学生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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