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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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郭起真,男,1958年出生于沧州。71年中学辍学后不久到沧州市通用机械厂工作,曾在油泵油咀、铸工、小件、锻工车间从事车工、铣工、铸工等工作。

74年在遭到沧州市公安局非法传唤,导致精神失常。

78年恢复高考后报考音乐学院。

78年调入沧州市房管局,先后从事装卸工、保管、会计、工会,并自学考取了汽车驾驶证。

82年自学语言文学专业。

86年遭到运河公安分局非法传唤。

94年因与单位所长马桂臣(担任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发生口角,随即被抓到新华公安分局,不久被非法收审。94年7月28日取保释放,释放时办案人员扣押了释放证明。

94年9月9日被新华公安分局非法逮捕,1995年1月23日取保候审,办案人员再次扣押了取保释放证。

95年5月17日沧州市新华法院非法判处我缓刑一年,并扣押上诉状。

96年被马桂臣以被法院判处缓刑为由开除公职。

98年1月23日用挂号信向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等单位寄出沧州发生的特大杀人案,真凶逍遥法外,却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数万字的详细情况汇报。(受害人99年先后被无罪释放)

为此,同年中旬,去天安门广场请愿示威被谴送回沧。

98年北京召开两会期间,新华公安分局对我实行非法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的人尾追我至亲属家里,威胁我说:“你要是上诉就判你实刑,(即有期徒刑),我与你们所长关系不错,与他姑爷关系也挺好,只要你不再举报你们所长马桂臣,我可以马上恢复你的工作!”正是这个督察大队长的不打自招,才更加证明马桂臣与公安机关的少数狼狈为奸和对我实行一系列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2001年(北京召开两期间)2月2日零点,10几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人闯入我的家门,对我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并且抄走了我的电脑和我七张软盘,两本日记和两本电话本,十二盘软盘在关押我的时候扣押,共计十九张,均没有开具扣押手续。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我实行刑拘后,多次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遭到拒绝,于3月14日在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却又第三次扣押取保释放证的情况下释放。电脑和所扣东西至今未归还。

2002年11月6日(北京召开十六大前两天)又故伎重演,再一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将我关押(并查扣了两台电脑,十二张软盘,二十八本日记,以及八十多页写给江泽民的的手写信件等物品。)于2002年12月22日第四次以取保释放,却扣押取保的释放证。

在这次关押时办案人员借询问时直言不讳的说“公安局抓错了人,谁死了,谁疯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有你的么事呀?别说你一个平民百姓,就是刘少奇这么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么着了?”(办案人员所指的是:98年我曾为无辜的百姓被打成杀人犯,关入死牢近三年的情况,向上级反映。)

由此可见,新华公安分局两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关押,最为主要的原因可确定为以下,一、马桂臣利用与公安的少数人关系,对我实行打击报复;二、公安局少数人在马桂臣的淫威之下,又不得不借我曾为沧州两名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名,再一次的实施更加残酷的打击报复。总之,办案人员 98年的为虎作伥和2002年的欲盖弥彰,将他们的险恶用心罪恶行径暴露无遗。

为此,我在93年向沧州市公安局提出游行示威的申请书,并在沧州市市委、市政府门前示威和散发强烈抗议书。

94年底,马桂臣以郭起真对他造成名誉侵权向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竟然不顾事实枉判我向其陪礼道歉;中院也维护原判,并下达强制执行令。

从94年的第一次关押至今,郭起真遭到了十几年令人发指的残酷打击迫害,但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一个公道,也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特别是为打入死牢的无辜百姓讨还清白,四十四次进京上访,耗资十几万,四次在网上卖肾。95年正式向省公安厅提起强烈抗议马桂臣与执法部门相互勾结对我一系列的打击迫害游行示威申请书,并多次到省政府、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游行示威,散发<告全省人民书--游行示威申请书>,在网上五次公开给胡绵涛总书记和布什总统去信请求关注。

另外还在境内外网站上发表了大量的抗议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文章,和一些遭受迫害联想的文章,有<张志新,我们怀念你>、<总统和科长>、<国内国外什么多>、<南京投毒案是真是假>、<谁为佘祥林案和自杀的警察“买单”>、<从黑河监狱看沧州发生的两起特大杀人案>、<一个非常值得推敲的杀人案>、<从佘、聂案再看沧州的特大杀人案>、<斩断倭寇的魔掌>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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