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起真:谁应该为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杀人”冤案和自杀的警察“埋单”

郭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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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讯】佘祥林案刚刚平息,又惊暴出办理佘案的警察潘余均,在武汉接收审查时,不堪承受各方面的压力,在墓地用鲜血写下“我冤枉”后,自缢身亡。 亲属已将其遗体运回京山县,但在其后事处理上,直到昨晚8时,亲属仍然坚持拒绝当地有关部门今日(27日)出殡的提议,死者潘余均的亲属表示“在没有得到 合理解释之前,我们不会接受出殡的要求。”

在追究办案警察责任的今天,我们所看到更触目惊心的是,佘案仅仅是冰山一角,而类似佘案的案件虽 然不能说举不胜举,但据官方的报导,类似佘案的案件至少不下十几起!“辽宁佘祥林”李化伟,广西河池市兰永奎和覃俊虎,河北省李久明,云南省财贸学院的贫 困大学生孙万刚,浙江温州市董文列等,杜昆明市公安局培武,到底是什么原因,在大陆会出现如此众多,却又如出一辙的人命关天的惨案呢?

一、在大陆特大的杀人案和特大的突发案件发生后,当地的政府为了标榜自己的业绩,保住自己的官位,同时也是汝以保持所谓的稳定,对基层往往采取限期破案的行政命令。而事实证明行政命令丝毫不能提高破案率,却是制造冤、假、错案的祸源!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据世界上破获率较高的英国,破获率也不过百分之五十,就目前大陆的警察的水平和素质,破案率也绝对不会超过英国。而如果像石家庄新华公安分局的警察,在 回答记者采访聂树斌案时,曾恬不知耻地狂言到:“我们所办理的所有人命案,都全部结案。”虽不能说在大陆所破获的杀人案将由一半以上是冤案,但可以肯定地 讲石家庄所破获的特大的杀人案,所谓的百分之百的破案率当中,至少有百分之五十是冤案!

二、办案警察和有关部门有“身在江湖,身不由已”无奈(确切地讲在体制内的人又有几多的人能够做到“身由已”呢?)他们为了保住饭碗,也是为了执行来自顶头上司的行政命令,只好昧着良心,人为地制造冤案!

三、受害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得不到重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缺少权威性的督导和查处机制。

四、政府官员和办案警察,都心照不宣地遵循着政府给基层精心制作的一个铁定的“游戏规则”--百姓的生命,就是政府官员加官、发财的牺牲品!否则,大陆在“解放了”的几十年期间,就会有数千万的生命,被塑造成了无数伟大的作家、政治家、伟大领袖头上的王冠!?

五、即使惊天的冤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首当其冲被追究责任的也是这场悲剧当中最小最小的扮演者,而编辑和导演这场悲剧的始作甬者,又总是能够逍遥法 外!否则,11年办理佘案的七名办案警察当中排名最后一名的潘某为什么会自杀,而这七名办案当中担任最高领导的局长,现在担任京山县法院院长的人为什么没 有自杀?

六、令利智昏、利欲熏心、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的警察和涉及此案的人在了解事实真相和制造冤案的全部过程中,没有人能够将其在暗箱中所实施罪恶行径公诸于众。

在现实社会里当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凌辱,甚至屠杀百姓的时候,是不是有人挺身而出为民请命,就能够避免悲剧发生呢?这也未必!事实 胜于雄辩,现实比真理也许更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大陆!以下这例耐人寻味的案件,最能说明真相,也更能够填补你的想像的空白。

沧州市 96年发生了一起特大杀人案,六天后宣布告破,涉嫌杀人的王兰歧、王兰军兄弟二人被逮捕。经过我仔细的调查分析推敲,认定是一起冤案,98年初上级有关部 门在收到我数万字的情况反映后,曾严厉督察沧州公安认真查处,然而沧州有关部门至到无辜的受害人的母亲气绝身亡,其父精神严重失常,才于99年将王氏兄弟 无罪释放。

按常理讲,我向有关部门反映一起冤案,从而避免了受害人更大的悲剧发生,也避免了一起类似佘祥林、聂树斌等等式的冤案发 生,当然也避免了办案的警察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就避免了他们东窗事发和身败名裂时,经受不住各方面的压力而像潘那样的自杀。而我的行为理所当然地 应该受到社会的肯定和弘扬、表彰。

然而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却反其道而行之,在98年北京召开十五大期间对我进行24小时的全天候监 视居住;2001年2月深夜十几名警察在没有出示证件和搜查证的情况下,对我住宅进行搜查,扣押的电脑等所有的物品均没有开具扣押凭证,并以颠覆国家政权 罪将我逮捕,近二个月释放也不有开具有效的释放证明; 2002年11月在北京召开十六大的前两天,新华公安分局又故伎重演,将我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扣押两台电脑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数万字的手稿等,近 两个月释放后又没有开具有效的释放证明;2005年,在北京召开两会期间,新华公安分局再次对我进行监视居住。而新华公安分局少数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我 丧心病狂进行地迫害延续了整整十一个年头!

从聂树斌到佘祥林,从兰永奎到李久明,从孙万刚到杜培武,从河南安阳29万元让闭嘴的 “死刑犯”,到温州中院错判死刑8年未纠的董文列,从辽宁的李化伟再看所发生在大陆的所有冤案,所不同的是,只有我没有在无辜的百姓被打入死牢的时候,没 有按照中国特色的规则旋转,没有遵守政府迫使人民所奉行的“游戏规则”--沉默!

倘若我在沧州这所发生的这起特大杀人案当中能够保 持沉默,即使王兰歧兄弟二人成为了佘祥林、聂树斌(枪毙)第二,也许政府花上几十万元也能够像河南安阳29万元让“死刑犯”闭嘴,而那些制造惊天冤案的警 察的罪恶,也自然会永远的消失在黑暗之中,但是,那些将无辜的百姓折腾成为杀人犯,却穿着“人民保护神”的外衣逍遥法外的“勇士”们,他们还会在这块贫脊 的土地上,制造多少不堪回首的冤案,在这一起起冤案当中又会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在一个民族中政府官员鱼肉百姓,甚至将无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或枪毙的凶手,却能够当作英雄,无上的荣耀,而为了阻止警察杀人和为民请命的人却会遭到制造冤案的恶警长达十几年的残酷打击迫害,可想而知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民会遭受怎样的灾难和厄运?

在一个民族当中那些伤天害理、欺世灭祖、断子绝孙的罪恶行径,却能够被标榜成为最伟大、最光荣的事业;而最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最应该得到政府的表彰和 弘扬的善举,却要被当作罪不可恕的恶行来百般打击,看来披着人皮的魔鬼,在没有达到在沧州制造出佘祥林和聂树斌冤案的阴谋,在罪行还没有得到追究,唯恐身 败名裂后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而选择自杀,却一定要将我迫害至死而后快!

据官方有关报导,我国每年自杀的人数高达数十万人,在自杀的人中有身败名裂的高官,也有饥寒交迫、走头无路的百姓,但是,在自杀者中,只因为办错了案自杀的警察,却前所未闻。

痛定思痛,我们要大声的质问:谁应该为佘祥林冤案和制造冤案的警察的自杀埋单?在这里我们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是京山县公安局,是京山县县委,是湖南省省政府,是主办此案现在却还担任京山法院院长,是政府的这种体制造成的悲剧!

但是,承载这种巨大悲剧的却是我们中华民族,是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勇敢地站起来为这场悲剧埋单!既然我们大家承受着世界上 任何一个民族也无法承受的灾难和痛苦,那么我们当然也有责任向制造冤案的各级政府说“不”!我们也有一千个、一万个的理由,向制造一个个人命天案的“公 朴”讨还血债!

于沧州家中

2005年7月1日星期五

转自《新世纪》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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