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广:辽宁记者、网路作家郑贻春被判七年

标签:

【大纪元9月26日讯】(大纪元时报驻法国记者德龙整理)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2005年9月24日中报道,中国辽宁省记者和网络异见作家郑贻春本周四被辽宁省营口市一家中级法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且被剥夺政治权力三年。罪名是 煽动、 颠覆国家政权罪。 郑贻春与2004年12月3号被捕。

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疆界组织昨天发表文告说 ,郑贻春患有糖尿病,他在押期间没有得到任何治疗,因此,他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记者无疆界组织对此表示非常忧虑,并且认为,对一名记者判处如此重刑难以理解。记者无疆界组织还谴责中国辽宁当局向郑贻春的家属施加压力,禁止他们向境外媒体通报郑贻春被捕的消息。

另据法新社今天转引总部设在纽约的记者保护委员会的消息说,郑贻春被判刑是因为他在亲法轮功的大纪元周报上发表过批评中国共产党的文章, 记者保护委员会的主席安娜∙库倍尔表示说,郑贻春只是表达了他个人的观点,这是任何一个中国公民都应当享有的权利。

据总部设在巴黎的记者无疆界组织介绍, 郑贻春今年48岁,朝鲜族人。他被捕之前曾任中国辽宁大学英语教授,他出版过8本诗集,并发表过两百多篇政论文章,其中,有几十篇曾在海外的大纪元周报和博讯及民主论坛等网站上发表。

另据大纪元网站说,郑贻春不是法轮功学员。他正式出版的作品包括,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纲要、中国宪法体制改革纲要、王朝循环论、论人民政府和大陆架的命运、以及洗脑时代。

据报道, 郑贻春的家人已经表示将就此判决提出上诉。

另据亚周周刊报道说,最近中国17个省市的一些主要领导人联名上书要求北京中央政府管住媒体,禁止媒体异地监督。也就是说 ,不许中央媒体到各地去采访报道负面消息。联名上书的省份包括:中国的广东省、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等地。

亚洲周刊还说,此举显示,地方政府的羽毛已经丰满,他们财大气粗,地方的利益已经公私化,因此,可以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向北京中央说不,或者阳奉阴违。然而,中国辽宁省、湖南省、安徽省及广东等省近年来相继重判记者和网上作家似乎并不单纯来自地方诸侯势力。

亚洲时报在线分析说,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北省委书记白克明及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更是跟中共宣传部的关系密切。白克明曾经出任中共宣传部秘书长和中共宣传部副部长以及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光春也出任过中共宣传部的副部长和中国国家广电局的局长。

亚洲时报在线还透露,在今年七月初, 中共江苏南京市委宣传部曾经出台过一项规定,要求:凡是舆论监督的稿件都必须要得到被监督的当事人审核之后才能够见报。随后,中国的广东省和深圳市宣传当局也下达了类似的命令。

亚洲时报在线在报道这条消息时说,舆论监督是维护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中国政府要执政为民,稳住执政的地位,增加在民众中的认受性,打击腐败和下行上达是个关键。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郑贻春的案子就是张志新案件的翻版”
郑贻春网言获罪判7年 家人反应
辽宁省营口市对郑贻春的非法判决书
【特稿】可耻的宣判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