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最高检设特侦组 可办总统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彭显钧/台北报导〕象征台湾司法改革的“法院组织法修正案”昨日在立法院院会完成三读。

特别侦查组的成立,未来可侦办总统等高官涉及的贪渎案件,立院也取得检察总长的人事同意权,总统在修正案施行后一个月内应向立院提出人选,立院下会期将第一次行使总长同意权。朝野立委均称这是台湾司法改革的胜利。

检察总长人事须立院同意

现任检察总长吴英昭已宣布请辞,依据修正条文,总统必须在此法生效一个月内向立院提出总长人选,立院行使同意权后始得任命,立院下会期将第一次处理总长的人事同意权。

比照国外独立检察官制度的特别侦查组,未来可调查包括总统在内的高层官员,以及重大选举舞弊、重大贪渎及经济案件,检察体系将有更大的独立行使职权空间。

二百多位法检可以获升等

此外,各地院司法官职等调整,据估计约有二百多位法官和检察官可获升等。

未来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四年,不得连任,但可回任司法官。总长以后除了预算案和法律案,不须至立院备询,以避免政治力介入。

特别侦查组未来也将常设化,设于最高法院检察署,由六名以上、十五名以下检察官组成,由检察总长指定一人为主任;相关人员由总长自各检察署中调用,不受辖区限制。

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未来也将法制化,审议各级检察官的任免、转任、迁调、考核及奖惩等事项,未来检察人事体系更为独立运作,免受外在力量的干扰。

人审会的权限原本还包括各检察长的任免,法务部对此持保留态度,最后决定由人审会须提出检察长职缺两倍人选供部长圈选。

——————————————————————————–

查缉黑金中心将被裁撤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台湾法务部长施茂林昨日表示,立法院昨日三读通过法院组织法修正案,法务部对修法结果“非常肯定”,感到欣慰和满意。

施茂林表示,修法结果将特别侦查组法制化,裁撤八十九年七月一日以任务编组性质成立至今的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及各地特侦组,改为最高检察署设置特别侦查组,并由检察总长指挥特侦组专责侦办正、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等重大贪渎案,法务部乐观其成,将尽速订定该特别侦查组的相关作业要点、办法或行政规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