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悉尼国际法庭》辩论辞(1) 

中国现在是否正在发生着 一场针对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

【大纪元1月16日讯】备受瞩目的《悉尼国际法庭》(全称: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悉尼国际法庭)2006年1月14日第三次开庭,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对仍然掌握着国家权力的专制集团进行审判,引起各方高度关注,法庭辩论也空前激烈,下面是原告方就“中国现在是否正在发生着一场针对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主题发表的辩论辞。 

中国现在是否正在发生着 一场针对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

是的,中国现在正在发生着江泽民等被告群体灭绝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从1999年7月至今已持续了6年半,现仍在继续。

这一反人类罪行,在我们的起诉书、控诉辞中已做了叙述;我们的举证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调查报告集”(中文、英文)都提供了翔实的证据。最近,联合国酷刑调查专员的调查和高智晟律师与焦国标教授对法轮功遭受的迫害进行的真象调查,给胡锦涛、温家宝写了第三封公开信是有力新证据。我们还将提供更多的人证、书证。

在此我着重指出的是:

1、 依据,本国际法庭适用的法律准则,被告的这一犯罪是完全符合国际司法管辖的反人类罪。
2、 鉴于,被告利用中共窃取的国家政权,群体灭绝法轮功精神信仰,进一步实行现代精神奴隶制的犯罪是严重的反人类罪;

鉴于,被告的犯罪是世界性的反人类罪。

所以,江泽民等被告群体灭绝法轮功的犯罪是二战以来最严重的反人类罪。

说明如下:
  
一、 这一犯罪,是由中共政权的原最高独裁者江泽民,蓄意策划、发起的,他提出群体灭绝法轮功、设立专职灭绝法轮功的组织、下达灭绝运动开始命令、制定“三个月消灭法轮功”计划、非法提出“法轮功就是邪教”、制定灭绝法轮功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穷)、肉体上消灭” 、下达密令“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

他伙同执掌中共党政高层权力的被告罗干、周永康、刘京,利用“610”组织系统,故意推动执行这一犯罪。所以是集团共同犯罪。

二、 被告犯罪的动机和目地非常明确,是为了群体灭绝法轮功的“真、善、忍”精神信仰,进一步实行现代精神奴隶制统治。

在法轮功学员“4.25”和平上访的当晚,被告江泽民在给中共政治局常委写的信中提出:“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

在公开镇压法轮功的中共指导性文件中强调,“法轮大法”“宣扬唯心主义、有神论”,“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根本对立的”。要深刻认识法轮功“本质和严重危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被告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发动镇压法轮功的理由,完全是因为不能允许法轮功(法轮大法)的信仰。而要达到的目地,就是彻底灭绝法轮功的信仰,实行现代精神奴隶制统治。

三、被告利用中共窃取的政权,利用中共无所不在的组织结构,以及中共“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挟持中央到基层各级和党、政、军、民各界以及国外一切可利用的力量都参与犯罪。是大规模的犯罪;被告把群体灭绝法轮功作为国家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贯彻执行。是有系统的犯罪;被告对上亿规模的法轮功民众,进行群体灭绝、对数亿之众的法轮功亲友进行迫害。是空前广泛的犯罪。

四、 这一犯罪是世界性的反人类罪其犯罪的广泛性、严重性还在于,被告将灭绝法轮功的政策和犯罪延伸海外。在被告江泽民和中央“610”的直接指挥下,蓄意的、系统的向国际社会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对世界“洗脑”。驻外使(领)馆设有“反法轮功涉外斗争小组”。接受中央“610”和外交部“610”组织领导,推动执行群体灭绝法轮功。

通过宣传、政治、经济、贸易、外交、文化等各种途径,向国际社会煽动仇恨、散布谎言、输出群体灭绝法轮功政策。被告宣传洗脑的重点是对像国主流社会中的上层人士及海外华人。中共驻美国新闻发言人就叫嚣,让国际社会共同“铲除”法轮功。在许多国家、地区如:新加坡、法国、南非、泰国、阿根廷等等,都发生了严重践踏法轮功人权、严重破坏国际法的事件。被告要在全球灭绝法轮功。

五、 利用中共窃取的国家政权,群体灭绝法轮功精神信仰,进一步实行现代精神奴隶制的犯罪,对人类危害严重、深远,所以是严重的反人类罪。

被告江泽民利用中共窃取的国家权力,推行无神论和中共党文化的现代精神奴隶制。他像奴隶主般地发号施令,而民众只能是奴隶般的服从执行;他像奴隶主般的操控管制一切,而百姓只能是奴隶般的听从管制。听谁的广播、看哪家电视,写什么文章,上什么网站,无一不进行严格管制,信什么、想什么、说什么都要在奴隶主的领导下、在划定的圈内。否则就遭制裁、灭绝。被告江泽民把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愣说是“邪教”,全国就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他的意志上来,“划清界限”“斗争到底”。高智晟律师就因为揭露了法轮功被酷刑折磨和虐杀的惨烈真象,遭二、三十个便衣跟踪。人民不能有独立思想、没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更不许有真正的信仰自由。这种精神的奴役和被奴役关系的实质就是现代精神奴隶制。

而法轮功告诉了人们,“真善忍”是衡量好坏、善恶的唯一标准,使民众觉醒,不再做精神奴隶,显然被告感到奴役民众的专制政权受到了威胁,所以一定要彻底灭绝法轮功的信仰。

被告建立国家制度性的灭绝网络,用“连坐制”、“承包制”、“奖惩制”,要求各单位“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610”系统从中央到乡镇,把学员逐个登录在册,像对待奴隶一样的把法轮功学员置于无所不在的监控、迫害网络中,逼迫放弃法轮功信仰。不放弃,就被开除、下岗、绑架、“洗脑”、劳教、判刑、遭酷刑、谋杀……失去基本人权和基本生存权。形成了说“法轮功”就有罪、信“真、善、忍”就被抓,讲真相就被残酷迫害的极端恐怖环境。这就是最严酷的现代精神奴隶制统治。

被告用“集中营”式的“洗脑班”、劳教所、监狱,对法轮功强制洗脑,进行群体精神信仰灭绝和肉体灭绝。逼迫法轮功学员或是放弃信仰,精神死亡,或是遭酷刑折磨肉体死亡,二者之间作出选择。对于被告来说,无论哪种结果,都是他们灭绝法轮功的目地。而对视“真、善、忍”信仰为生命的法轮功学员,灭绝了信仰就是行尸走肉,精神死亡比肉体死亡更痛苦,生不如死。

江泽民等被告,比奴隶主还凶残,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竟明白的下达杀人的犯罪指令:“肉体上消灭” 、“抓住就打……往死里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可以不择一切手段”等,并进行国家化、制度化的贯彻执行。使惨绝人寰的酷刑、虐杀、强奸、性酷刑,大肆泛滥。特别残忍的是对婴儿的杀害:八个月的婴儿饿死生蛆、怀孕七个月的婴儿绞碎堕胎等。高智晟律师就揭露了二十位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令人肝胆俱烈的酷刑和谋杀。多么凶残的奴隶主嘴脸!多么可怕的现代精神奴隶制统治!

因被告的犯罪是秘密进行的,严密封锁消息,我们难以得到实际数据,但已被人权工作者记录在案就有38,000个酷刑或严重虐待的案例。截止2005年12月,已被证实迫害致死的法轮功人数达3009人。实际数字都要高出许多倍。

江泽民等被告,为灭绝法轮功的信仰,公开鼓吹并推行“反道德、反人性”的公共伦理,如女大学生被强奸是“罪有应得”;杀人犯受保护;施酷刑虐杀者升官发财;见利忘义者受奖励;教唆泯灭人性:儿子害母亲、丈夫杀妻子;推行以恶惩善,唆使社会渣滓残害法轮功,等等。是非不分、正邪颠倒。

被告的这一严重犯罪,根除了人们心中对神的敬畏、对道德的崇尚,相信没有天国地狱、没有善恶报应,放弃良心的束缚而无恶不作。不仅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也是对世界自由、民主和人权的空前浩劫、对人类道德、正义、良知的毁灭,更是对人类文明、法制的犯罪,是一场全人类的灾难。

在21世纪的今天,“信仰自由”是人类普世公认的最基本人权。对信仰自由的剥夺,是对人类生命尊严的最严重的践踏,精神信仰的群体灭绝比肉体上的群体灭绝更为残酷,实行现代精神奴隶制,也更为一切现代国际法准则所不容,利用一个国家的权力灭绝人民是最可怕的,利用一个国家的权力欺骗世界是危害最严重的。所以是严重的反人类罪,理应受到国际司法的制裁。

高智晟律师说:“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民,为了心灵中的信仰,……经历着如此规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惨烈的灾难。这种仍在继续着的和平的今天的灾难,使数以千计的无辜同胞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数以十万计的人民被剥夺了自由。我们看到的 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剥夺自由期间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会难以置信的对肉体的摧残过程和对精神的野蛮杀戮煎熬。这场完全丧失人的理性的迫害过程,还使 的一亿多的法轮功信仰者,一亿多个家庭的数亿人遭受了传讯和恐吓,剥夺就业资格、工作机会、收入,被抢劫财产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质的迫害和打压,这是多么的愚蠢、危险和不道德的恶举。这是在持续地与全体中国人民、与人性文明及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础为敌啊!”

如果我们不把这万古滔天大罪的罪犯,绳之以法,那么人类的良知何在!人类的正义何在!@

刘静航 2006年1月14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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