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谈妇女人权 妇女团体举办座谈会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先凤台北二十七日电)妇女人权律师王如玄今天在一场“妇女.宪法.悄悄话”座谈活动担任主讲人,她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介绍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宪历史,解析各项条文精神,同时提供和妇女权益相关的有趣案例作分享,启发“妇女人权”的概念,也让民众更加亲近宪法。

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与二十一世纪宪改联盟今天下午举办一场“妇女.宪法.悄悄话”座谈活动。

妇全会理事长陈曼丽指出,宪法不只是一国的基本大法,明定公民的权利义务;它更是建立国家对于平等权、自由权、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等概念的基石。

她表示,台湾妇女团体近几年引进“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的世界进步概念,也应该以此来重新审视宪法,如何抛开政治包袱,以人民的实际需求出发,是执政当局与全体公民社会都无可回避的挑战。

二十一世纪宪改联盟秘书长林欣怡也表示,目前施行的宪法是在民国三十六年订定的,虽然后来又经过了七次的修宪,但修修补补,难免不合时宜。既然时空条件都与现今人民需求不同,为何我们不重新量身裁制一部符合世界人权潮流、可以彰显时代智慧的宪法新衣?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国家呢?靠的就是进步开明的宪法,来彰显全体人民的尊严。

主办单位认为,台湾的性别发展指数(GDI)在目前世界已知评比的一百七十七个国家中位居第二十四名;性别权力测度(GEM)则更名列第十九。如此值得肯定的妇女人权指标成绩,却因近来政治口水而被忽略了。更有许多人对宪法的常识一知半解,甚至于怀着恐惧与敌意,避之唯恐不及。

为促进民众对宪法的正确认知,妇全会与二十一世纪宪改联盟展开全台二十场的“宪法巡回教育列车”活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