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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变诉讼案 高院将传李杰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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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三日电)总统陈水扁“柔性政变”说诉讼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召开言词辩论庭;合议庭原本预定上午完成辩论终结程序,但两造对国防部长李杰证词有不同意见,审判长郑三源谕令十二月五日十一时三十分再开辩论庭,并传唤李杰作证。

高院于三月首次开庭时,陈总统委任律师林志豪当庭提出编号(上证二十六)的密封文件,内容为李杰向陈总统的书面报告,指称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前总统府战略顾问曹文生曾至李杰办公室,建议他“藉病住院”,对当局形成压力;同日前参谋总长罗本立也致电表达同样诉求。

不过,当时担任参谋总长的李杰以国军必须严守军队国家化为由,回复两人“歉难照办”。

林志豪在开庭时指出,陈总统在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的发言中,曾阐述柔性政变的定义为“退役将领强力游说现役高级将领,要求他们称病住院即提出辞职”,与李杰所述相符。陈总统明显指涉柔性政变者是少数退役将领,并非连、宋教唆发动,但委托律师在整理争点时,却舍而不用,曲解原义。

连宋委任律师李复甸表示,李杰与陈总统有长官与属下的关系,一定会为长官辩解,他并不意外;况且上证二十六文件中,证词笔迹与签名并不相符,这项证据并不可信。

李复甸说,陈总统演讲内容所指泛蓝阵营或连宋阵营,在一般民众认知就是指国民党、亲民党,当然和身为党主席的连宋两人有关,陈总统所言仍然是指连宋两人发动政变。

合议庭听取双方陈述后,认为有传唤李杰到案说明的必要,谕令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再次召开言词辩论庭,以证人身份传唤李杰到庭,预计年底前作出二审判决。

陈总统于二○○四年十一月在立委竞选场合与民进党中常会中,公开陈述“柔性政变”说词,引起前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诉讼。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间判陈总统败诉,须给付连战和宋楚瑜各新台币一元,且应在自由时报等报头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启事一天,陈总统不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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