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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独占 公平法修法罚款额度最高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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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五日电)以独占地位违反公平交易法者将遭严惩!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确认通过公平法修正草案中不同违法类型罚款额度,其中独占事业而违法者罚锾从新台币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大幅提高到1千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联合行为罚锾额度5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

现行公平法对不同违法类型罚款额度均为5万元以上到2500万元以下。不过,公平会在这次修法依不同违法类型订定不同罚锾额度。

除独占与联合行为外,公平会副主委余朝权说,在限制竞争方面,罚锾1亿元以下;应结合申报而未申报者罚锾5千万元以下;欺罔及虚伪不实者,罚锾2500万元以下。至于约定转售者,罚锾额度3千万元以下。

余朝权指出,欧盟及韩国曾因微软垄断市场分别处以高达200亿元及10亿元罚锾,因此,有关独占或限制竞争行为在大型企业陆续进军台湾后,且台湾企业规模也扩大情况下,为扼止大型企业涉及联合行为或不当订价行为对市场造成的影响,再加上考量台湾市场规模约超过韩国三分之一,因此,提高罚锾额度。

不过,公平会大幅提高罚锾是否会引起企业反弹?余朝权指出,外界普遍认为公平会罚锾额度偏低,这次修法有关罚锾额度,早晚要公布,可让大家公论,至于未来有关大型企业被处分罚锾,实际金额还需视个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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