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律法部长排除实行权利法案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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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魏新笛编译报道)律法部长雷铎对日益增长的要求澳洲实行权利法案的呼声不予支持。

据澳新社消息,由于担心联邦政府强硬的反恐怖主义法案对国民自由造成威胁,今年有呼声要求引入权利法案。但雷铎13日对这一要求不予重视,他说新反恐法案平衡了保护人权的需要和保护澳洲免受恐怖分子攻击的需要。

他说如果澳洲象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那样实行权利法案,会由于刻板的法规约束而行动迟缓。
雷铎在人权和均等机会委员会(HREOC)论坛发言说“实行法定的权利法案的危险是一套死板的模式阻碍了旨在保护社会安全的必要政策的执行。”

权利法案保护基本人权,并被用作制定新立法的基准,而澳洲是世界西方发达国家中唯一没有法定权利法案立法的国家。

由于担心反恐怖法案和政府日益增长的权利,前纽省省长Neville Wran,前总督Bill Hayden和高等法院法官Michael Kirby在今年都分别呼吁引入权利法案。

雷铎说如果澳洲在1901年成立国家时采取权利法案,可能会以一套男性至上原则及部分废除的白澳政策和象美国那样允许持有武器的权利而告终。

他特别提出英国的问题,说人权法案使得布莱尔政府很难处理非英国公民的恐怖嫌疑犯和将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驱逐出境。

他说“在我看来,澳洲强有力的民主机制,加上宪法、普通法和反歧视法案确实保护和促进了人权。”

与此同时,雷铎还排除了对反恐怖法案进行好处审查评估以确保该法律对恐怖主义的处理适当必要的需要。

HREOC主席John von Doussa和新南威尔士大学吉尔伯特和托宾公共法律中心主管,威廉姆斯(George Williams)教授都在论坛上反驳说有对反恐怖法案进行好处审查评估的紧急必要。

他们说尽管有实行反恐怖法案的必要,但他们担心有的地方做的过火,需要进行好处审查和得以平衡。
雷铎表示好处审查系统不能进行,因为这可能要求公布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敏感材料。但他说对是否允许经过特别审查的律师代表那些法定代表人由于国家安全原因被排除在外的恐怖嫌疑犯出庭仍持开放意见。(大纪元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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