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批陈光诚案一审不公 评论指法内外皆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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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采访报导)参与陈光诚案二审的法官星期三向记者表示,中级法院是以一审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环节,影响公正为由,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决。在各方赞赏司法部门这一裁决的同时,有分析认为,该案转折是由法外因素左右。

山东盲人维权者陈光诚案的上诉庭--临沂市中级法院,经过书面审理,本周裁定该案一审判决无效,发回沂南县法院重审。记者星期三致电沂南县法院,负责传达该判决的盛(音)法官证实了消息—-

记者:请问是由你负责陈光诚案重审么?

盛(音)法官:这案子现在刚发回来,还没定这一块。

记者:什么时候再开庭?

盛(音)法官:这块都不清楚。

记者:这案子发回重审的理由是什么呢?

盛(音)法官:具体我也不清楚,因为刚发回来。

记者:但是发回重审的判决书上应该有写理由呀?

盛(音)法官:这一块我具体也不清楚。

陈光诚的律师直到星期三还没有收到判决书。记者随即致电临沂中级法院询问发回重审这一裁决的理由,参与了陈光诚案二审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

二审法官:简单跟你说,这案子一审在辩护人安排方面,不完全按照法律规定,这样对公正审判会产生影响,就以这个理由给发回重审了。

陈光诚案一审时由官方指派辩护律师,当事人陈光诚庭上强烈反对。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应立刻休庭,择日再审。然而沂南县法院当时不予理会继续开庭,更在没有辩护、质证的情况下,宣判陈光诚罪名成立,判刑四年零三个月。

依据法律规定,发回重审,相当于再度一审,被告如就判决不满,仍有上诉权。

积极参与营救陈光诚的北京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滕彪,星期三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希望沂南法院重审程式能公平依法—-

滕彪:原来一审判决有太多程序上违法的地方,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发回重审。现在我们还不知道沂南县法院会怎么判,有可能在程序上做出一些补救。但我们希望他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对待这个案子,我们认为陈光诚所做的事情都是合法的,应该立刻无罪释放。

而关注陈光诚事件的北京人权人士胡佳认为,种种迹象显示,陈光诚一案的转折,是由法外因素主导,他说—-

胡佳:无论是沂南县人民法院还是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它们根本在这个事件上没有决定权。沂南县人民法院根本没有权力调动员警抓捕那些到沂南声援陈光诚的朋友,尤其是各省市的国保人员,到那里把张鉴康、邓永亮等人解送回去。这是整个中共政法委体系,还有国家公安部在这里操纵的。

表面上看是临沂市中级法院发回沂南县法院重审,实际我认为是中共政法委系统、公安部门作了一个调整,一个向建设性发展的转变。这是头一次在官方口径中,承认在陈光诚的整个事件过程中存在违规。它决不会自己做出这样转变的,这个转变是来自于国际社会,比如说海外的主流媒体持续的关注。

为弱势群体维权,有“赤脚律师”之称的陈光诚,因揭露临沂计划生育黑幕,去年9月起被官方软禁。今年6 月被以故意破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罪起诉。事件引起国际关注,人权组织、民间团体、海外媒体纷纷呼吁中共有关当局停止对陈光诚的迫害,而西方民主国家也曾就这一事件向中共施压。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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