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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计处:避免争议 国务机要费已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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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八日电)台湾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今天在立法院说,总统府国务机要费一直沿用惯例与二零零三年规定办理。为避免争议,总统府已于九月十二日规范不能再沿用惯例,必须检据。他说,机密费、机要费与特别费不能当生活费,不可用来买钻戒送家人。

立法院预算及决算委员会上午审查主计处预算,许璋瑶答复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林德福(台北县)、李纪珠(不分区)质询时表示,总统机要费部分,没有单独明列首长特别费。机要费执行,经查证结果,一九四九年以来确实以“用途别”编列,一个机密费、一个特别费。   他说,一九四九年以来,机密费部分都以领据核销,类似首长特别费的处理方式。国务机要费都沿用惯例,并依二零零三年国务机要费执行作业规定办理。   许璋瑶说,国务机要费放在机要费中,若没有除外规定,都要单据,国务机要费依预算编列内容描述,用于政经访视、军事访视、馈赠用途等。

他表示,因国务机要费、特别费问题,国家闹成这样,得不偿失,总统府已于九月十二日规范国务机要费,不能再沿用惯例,必须检据,建立制度,避免争议。   许璋瑶指出,国务机要费问题,不是科目编列问题,是经费流向问题,若经费流向没问题,应该就没问题,但全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司法。

国民党籍立委林益世(高雄县)、赖士葆(台北市)质询,总统是否可以国务机要费买钻戒送家人?许璋瑶说,机密费、机要费、特别费都不能当生活费,总统是否以国务机要费买钻戒送家人,由总统府对外说明,全案进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司法,但买钻戒不应算公务,不可用来送妻子或丈母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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