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桥捐款六万 现屡遭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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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据明慧网报导,辽源卫校教师吕春云就是1998年5月18日《辽源日报》报导的为建立交桥捐款6万元的那位“无名氏”,她是一位法轮功学员,99年7.20以后她受到迫害,屡遭关押和酷刑折磨。12月10日明慧网详细报导了她近几年来的遭遇。

2003年6月17日下午,辽源市东吉警署员警闯入吕春云家,非法抄家,并把吕春云绑架关押。当时吕春云质问他们为什么抄家?不法员警的回答是:“我们是××党的工具,就是镇压你们的。”吕春云说:“你们是人民警察,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打击坏人,而不是我们这些手无寸铁,只为做好人的人。”不法员警说:“打的就是你们。我们干这个职业没有自己的思想。”

在东吉警署,吕春云惨遭酷刑折磨。第一天恶警毒打了吕春云一阵,又换到楼下大屋子,手铐脚镣,把她打倒了,拽头发起来再打;打累了,用脚踩,用四棱棍打;然后逼她跪下,不跪就用脚踩,直到后半夜2点多钟,恶警们自己打累得筋疲力尽。第二天恶警用方便袋套头,然后用手捏住口,不让进气,又是一阵拳脚毒打。第三天恶警打一大桶水,把她的头按下去,一次比一次时间长,然后用醋精往鼻子里灌,堵上嘴。第四天吕春云的眼睛陷进去了,被强制蹲着,满身连泥带水。上午一个司机手拿玩具枪,子弹是塑胶粒,一共对吕春云打了二十几枪;下午由恶警江洋、李斌一边一个,用脚跟狠命的砸向吕春云的后背,踢倒了,然后拽头发起来再一脚,又用脚踩手铐处。

第五天吕春云脚肿的站立不稳,有人搬来椅子让她坐下,恶警江洋便坐在她对面,用鞋蹬她的脚脖子,来回搓,象剥皮一样;然后用蚊香烧她的腿部,烧出二十多处大泡;再用打火机的气充入矿泉水瓶里,点燃后往胳膊上烙,烙起来很多大泡。第六天,市局派兰科长(女)、代继璐来逼供,强迫吕春云站各种令人难受的姿式,并“上绳”折磨。后来恶警们又强迫她坐老虎凳,吊起来毒打了6天。吕春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四个月后,于2003年10月14日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6年4月22日晚,吕春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东吉公安分局恶警局长韩冬等非法绑架,在分局被绑在铁椅子上一天。恶警连伟华、姜阳等人问真相资料来源遭拒绝,后来连局长说:“不用去笔录了,问她也不能说。”就气狠狠地对她心脏部位猛踢四脚,扬长而去。

法轮功学员吕春云被劫持到看守所,被翻走了自带的320元钱,至今未还。在看守所里由于绝食,遭到罗东梅、洪所长几次灌食。现在她身体极度衰弱,骨瘦如柴。所里狱医张大夫、罗管教仍说要给戴镣子、强制灌食,这些人对真相一概不听,什么也不相信。

2006年4~5月间,辽源市国安特务、公安恶警绑架30多名法轮功学员,现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有的被非法拘留后释放,还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法轮功学员赵连利已被判刑五年,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吕春云、项丽杰、赵岩、刘香卓、栾爱军、张顺红、刘全兴、王香仁)被邪党检察机关起诉到龙山区法院,邪党人员近期欲非法开庭走过场。

这些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不是在同一时间、地点被绑架的,互相之间也不认识,更没有什么供词,“笔录”很多都是邪党不法人员编造的,检察院来提审谁,也没承认任何事实,没有口供,却被强硬加上所谓的“组织×教迫害法律实施”而起诉,第一次检察院因证据不足退回。这些绑架善良群众的恶警又编造了一些谎言、假证据以“犯罪团伙”二次报检察院,他们才是真正的“犯罪团伙”。辽源市国安特务高玉生、兰玉芹是最邪恶之徒,他们通过监控、窃听法轮功学员电话,跟踪等迫害法轮功学员。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们绝食抗议绑架、非法关押、非法起诉审判,遭到洪姓所长毒打,有的被野蛮灌食。

明慧网呼吁关注吕春云和与她一起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辽源市公安局龙山分局
局长:韩冬,副局长:连伟华,恶警:姜锋
局长室0437-3225471
副局长室0437-3225683、3228649
办公室0437-3228208
政委办公室0437-3226626

辽源市610头目:皮富国0437-3311714(单位电话)
辽源市公安局看守所3513414
所长郑立忠13180956777
所长洪美东13604376333
政委张齐云13943702707
管教罗冬梅0437-2967594
康立杰13843778197
王明海0437-3242166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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