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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机场管制区采访 台内政部:48小时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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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七日电)台湾内政部今天宣布,新修正的“民航机场管制区进出管制作业规定”,将在三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未来媒体有进出管制区的必要时,可在四十八小时前向航空警察局提出个案申请。内政部也要求航警局设立单一服务窗口,改善机场软硬体措施,划定媒体专用采访区。

内政部政务次长颜万进下午在内政部记者会指出,修正后的“民航机场管制区进出管制作业规定”将在三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修正原则为“维护机场安全与秩序”,“保障媒体采访自由”;他不认为,这种做法与过去相比是“倒退”。

他说,根据新的作业规定,以后媒体有进出管制区的必要时,可在四十八小时前向航警局提出个案申请,这种做法比起大多数国家更加宽松。

颜万进表示,参酌其他国家,以新加坡为例,媒体必须在采访十天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警政署原拟规划媒体必须在“七十二小时”前提出申请,但在内政部长李逸洋要求下,申请时间缩短到四十八小时前,紧急重大事件甚至可不受四十八小时的限制。

他说,基于安全考量,警政署原本希望参考英国机场规定,列入媒体采访过程也须有机场人员陪同的强制规定,但在李逸洋坚持下也删除。

颜万进指出,目前在第一、第二航厦出境及入境非管制区内,已划定媒体专用采访区,也把媒体SNG连线需要的接头都备妥;这个媒体采访区不会影响旅客通道或接机需要。

他表示,第一航厦专为各式记者会所规划的场地,也将在明天整修完成,到时候,第一、第二航厦都会有提供记者写稿的专属空间,也有因应各种需求的记者会适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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