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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会赴OECD同侪检视 黄宗乐:一大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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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五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2月9日将到总部位于巴黎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 (OECD)接受同侪检视,并在70多个国家代表前提出报告及接受询答。公平会主委黄宗乐表示,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70多个国家面前接受询答,是一大光荣,也是非常难得机会。

公平会在民国94年7月签署OECD提出有关竞争政策“同侪检视”的工作文件,正式接受OECD邀请在今年2月“全球竞争论坛”会议上,接受竞争政策的“同侪检视”,并将远赴巴黎进行报告与接受其他国家的询答。

黄宗乐接受中央社专访时表示,同侪检视是一种品质控管,由其他国家以有系统的方式评估被检视国的表现,目标是协助被检视国政策的制定,采取最佳的典范,并遵守国际间既有的标准和原则。

黄宗乐指出,公平会成立已有13年多,成立以来认真执法,而执法的经验和成果受到国际间的肯定。公平会在1998年开始和OECD有合作关系,每年举办国际研讨会,邀请东南亚国家竞争法的主管机关来参与,因为有这样的合作关系,公平会在2002年正式成为OECD的观察员之后,和OECD的会员国间的活动更加频繁。

他表示,成为OECD的观察员表示公平会的执法受到肯定,有能力回馈社会,提供竞争法的技术援助,因此,OECD认为公平会应可接受同侪检视。

黄宗乐补充,OECD原本是30几个会员国间进行同侪检视,后来才对非会员国或观察员进行,台湾是继南非、俄罗斯之后,第三个非会员国接受同侪检视的国家。

至于正式接受同侪检视的邀请后,公平会作了哪些准备?黄宗乐指出,同侪检视的流程是很严密的,受检视国相关权责机关须填覆相关问卷、回答询问,OECD官员赴受检视国家访询产官学各界,邀请受检视国报告并接受询答,出版检视报告等。

OECD在去年10月初已派遣秘书处竞争国家研究部主任Mr.Michael Wise来台进行竞争政策同侪检视的访视工作,并针对特定产业发展,与能源主管机关经济部能源局、电信主管机关交通部电信总局及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等进行访谈,并与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及台北律师公会等访谈,以了解专业团体对台湾竞争法发展的看法。

黄宗乐说,Wise对公平会和谐及团队工作精神感到印象深刻。

OECD同侪检视的重头戏就在于赴其总部接受其他国家的询答,除相关资料的准备,临场反应尤其重要。黄宗乐坦言,“压力很大”,不过,他认为,这对公平会也是一个很好的表现机会,参与国际活动对国家的颜面也关系重大,因此,“一定要把这件事情作好!”

他说,公平会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某些规范说明案件处理原则,修正相关规定等,都须妥善完整,“端出去才能看的到牛肉”。

如通过同侪检视的考验后,OECD将以英文、法文及中文公布同侪检视报告,并以中英文印行,也将公布在OECD网站。至于公平会将在今年6月配合“2006竞争政策及竞争法国际研讨会”及OECD代表在台时程,在台北举办同侪检视结果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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