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访加被起诉 传票送达

【大纪元2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邱晨报导) 2月7日,加拿大5位法轮功学员向卑诗省高级法院提起诉状,以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于当日到访的中共国务委员陈至立,法院传票已交达陈本人。这是陈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被指控“在中国教育系统对法轮功实施酷刑和虐杀罪行”并被传唤亲自到庭应诉之后的又一次被起诉。

曾工作、学习在中国教育系统的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张昆仑、金荣、刘文宇、朱颖和郭昭霞等5人,2月7日,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等将陈至立告上卑诗省最高法院,法院传票已于8日交达陈至立本人。

陈至立在7日参加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BCIT)的 孔子学院的开业典礼期间,法轮功学员打着 “停止迫害法轮功”,“陈至立在教育系统推行灭绝法轮功政策—罪责难逃!”等横幅在场抗议。

陈至立在其就任教育部长期间至现在,一直积极推行及实施江泽民的对法轮功实施的灭绝政策,在教育系统从小学到大学灌输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宣传,强迫学生签名反对法轮功,毒害中国青少年。在其迫害政策下,仅2003年一年,就有至少来自210个大专院校的435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强迫送进各种洗脑班、劳教所、精神病院。据民间证实,截止到2006年1月29日,因修炼法轮功而被迫害致死的教师和学生就近150人,致死案例遍布全国。

(大纪元记者滕冬育编译报道)2月8日,星期三加通社发表了题为“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起诉中共官员”的文章。文章中提到了5名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起诉中共前教育部长陈至立。 

文章中说,一名中共政权官员被法轮功学员以“恐怖活动”罪起诉,成为了卑诗省高等法院的焦点。5名卑诗省的加拿大居民起诉中共前教育部长陈至立,他们表示陈在镇压和酷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周三提出的诉讼中写道:“她如此的违反中国和国际的法律,行使她办公室之外的权利,”法院的文件中称她没有资格享受豁免权。

文章中还提到,法轮功团体要求2000万元的补偿。在一份起诉的声明中,法轮功团体表示陈在1998至2003年担任教育部长一职期间,曾是中国政府的高层决策者,在中国整个教育系统有组织的,大面积的,系统的镇压法轮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起诉陈的5名法轮功成员分别是张昆仑,金荣(音),刘文玉(音),朱颖和郭昭霞。这5名起诉人或是加拿大公民,或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还有一位是卡尔加里大学的在读博士生,他们分别来自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和亚伯达省。

文章中称,每一位起诉者都表示因为自己修炼法轮功而曾被抓捕,监禁甚至毒打。起诉人表示在加拿大,他们有权进行起诉,因为他们生活在这个国家,因为他们在中国的司法系统中找不到正义,因为镇压法轮功还在中国继续着。

这五名法轮功成员还表示如果他们回到中国大陆进行起诉,他们会非常担心自己的安全。

渥太华中共大使馆的一名发言人称他从未从听说过这件起诉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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