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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ETC明上路 追缴欠费成本消费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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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九日电)国道电子收费ETC明天正式上路,根据远通电收公司规定,追缴欠费的成本,由消费者付担,用路人使用电子收费,上路前最好先检查储值卡金额是否足够。

目前,在福客多、OK、莱尔富、全家等便利商店(三月底再增加统一超商),都可以购买远通电收的ETC储值卡,并可在超商储值。

值得用路人注意的是,如果储值卡余额不足时,用路人仍通过电子收费站,远通电收会在三天内以简讯通知催缴,除了原有的通行费外,用路人须再缴交新台币十三元追缴作业费,用路人只能至全台二十家远通电收直营门市缴费,若用路人三天内仍未缴交欠费,远通电收会从第四天起,以挂号方式邮寄通知用路人,用路人须在第四天到第十七天内,到超商或远通直营缴费,但用路人须负担的追缴作业费为四十五元,用路人付担的作业费,是以每一处收费站为计算基准。

如果过期十七天,用路人仍未缴费,将视同过站不缴费,用路人除要补缴通行费及付担追缴费外,还要遭罚三千元。

根据远通电收最新统计,目前民众申请装设ETC车上单元(OBU)的数量约三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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