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观点】一个深化民主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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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8日讯】2005年5月,31位有志于改革税制的台湾公民,在报税的时候,挑出3项税目,报的数目不是政府规定的数目,而是他(她)们认为合理的数目。这些数目特别用红字标出,目的在于引起国税局的注意。事实上,他(她)们所属的税制改革联盟,早已进行宣传,并且组好了律师团,只要财政部的国税局发出补缴、催缴的通知,这31位公民就要开始和政府打官司,一路打到宪法法院,目的在于透过这些行动,让台湾的税制公平的问题,以及所必须的改革,可以得到更多公共的注意和公共的讨论。

这类的公民行动有没有效果?

在最近的所得税法修正过程里,前面提到的3项税目里,有1项已经实现了,其他2项的改革前景也不错。不过,这3项只是一个开头,公民税制改革联盟的目标是更广泛、全面的税制改革。所以,虽然冒着被罚款、甚至被限制出境之类的法律后果,这31位台湾公民,还是在上个月召开记者招待会,催促政府赶快送出催缴通知,以便他(她)们所关心的税制改革问题,可以在普通法院和宪法法院内外获得理性的辩论机会。这几年来,台湾有些民众深切感受到目前的这部宪法有大幅修改的必要。台湾公民税改联盟甚至想把税制问题,提高到宪法的层次。

今天所以会提到这个例子,目的在于讨论民主的实践问题。很多人把民主简化为选举,以为只要政府的执事者是由人民自由投票所选出,就有了民主。民主变成以计票加总来反映人民喜好的问题。事实上,从台湾公民改革税制的努力可以看出来,民主的实践远比这个简化的想法复杂多了。例如说,即使人民投票完全自由,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也都能相对独立,相互制衡,最少最少也还有3个问题,有待质疑。第一,这样的民选政府是不是就必然能代表民意?如果不能,怎么办?第二,选举几年一次,选举和选举之间,谁来监督政府?媒体吗?如果媒体本身也有问题呢?第三,人民的偏好并不是既定不变的,透过彼此相互辩诘、讨论,人民往往对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都会有不同的了解。如果这样,每几年一次,个别公民从家里走到投票所所表达的喜好,以及计票加总所表达的喜好,是不是就是真正的民意?

因此,越来越多的民主国家的人民越来越觉得,“计票加总式”的民主是不够的,人民不能只靠投票,“注册”他(她)们的喜好。这就要建立更多的公共论坛,让更多的人民参加公共事务的审议,使民主能够深化。台湾也一样;那31位台湾公民的税制改革行动就是一个例子,只是他(她)们所锁定的是法院这个既有的审议论坛而已。

  (本文由中央广播电台《台湾观点》节目提供,节目首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7时55分,网址为:http://www.rti.com.tw/)◇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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