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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业者提供网域名称注册资料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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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二十四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李永萍、民进党籍立委郑运鹏,今天邀集官方代表与网路业者召开公听会,请官方说明,要求网路业者和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提供网域名称登录的营业人资料,以课处网路交易税是否合法,财政部国税局官员指出,相关措施绝无不违法,会善尽保密之责。

台湾网路中心副执行长吕爱琴,上午在公听会表示,经济部商业司登记的中小企业有一百多万家,且国税局要求提供网域名称注册资料,其实与经济部工商登记资料库其实完全相同,但TWNIC登记的资料只有八万笔,国税局应可从其它管道取得资料,不需要让TWNIC冒着违法的风险交出资料。

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科法中心副主任王郁琦指出,财政部向TWNIC要资料于法有据,但真正在网路上经营网拍者,不见得会向TWNIC登记公司行号。

台北市国税局副局长陈文宗表示,国税局确实可向经济部取得登记资料,但更想进一步了解,到底有哪八万家已经在TWNIC登记。

他说,银行征信中心向银行或TWNIC要资料会被告,关键在于银行征信中心是财团法人,国税局是根据税征稽征法调阅资料,若与个人资料保护法相抵触,法律上已有明文规定,以税捐稽征法为主,且财政部拿到相关资料,也会依法负保密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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