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电子日本专利案胜诉 获SEL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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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县二十八日电)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于三月二十四日,对奇美电子向日本半导体能源研究所提起之专利无侵害确认暨损害赔偿之请求,判决奇美电子胜诉,裁定SEL除不得再散播奇美电子产品侵害其专利外,并须支付至少一千万日圆以赔偿奇美电子因此所受的商业损害,另需负担九成的诉讼费用。

日本半导体能源研究所 (Semiconductor EnergyLabs, SEL)于二○○四年年底先后于东京地方法院控告了美商全球最大量贩店Wal-Mart之日本子公司西友百货(Seiyu),日本著名量贩店Iiyama,以及网路零售商ByDsign专利侵害。

SEL指称西友等被告所贩售搭载奇美液晶面板之液晶电视有侵犯其抗静电专利 (JP3241708)之嫌,进一步向地方法院要求禁止西友等被告销售搭载奇美液晶面板之液晶电视机,西友和Iiyama因而将所有搭载奇美液晶面板之产品下架。

于是奇美电子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诉请裁决该公司所提供的面板没有侵害,并专利无效的确认诉讼,要求SEL赔偿一千万日圆的商誉损害。

奇美电子同时替代西友和ByDsign向日本特许厅举发该专利无效,去年十二月十六日该专利之所有请求项已分别遭日本特许厅正式撤销。

奇美电子法务副总陈歆指出,奇美电子跨海提出确认诉讼创下台湾业者先例,而日本法院的胜诉判决不只是一大喜讯,亦可提供台湾厂商一个新的防卫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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