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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就业站吁渔船主办理奖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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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耀彬澎湖县六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为纾缓渔业劳力不足的现象,并鼓励渔船主雇用失业者解决劳力问题,澎湖县就业服务站今天依据相关规定公布申请相关要件外,并吁请渔船主踊跃提出申请。

劳委会在二月七日订定与发布“渔船主雇用失业者从事渔船船员奖助津贴试办要点”,藉以纾解渔业劳力不足问题,隶属高屏澎东区就业服务中心的澎湖就业服务站,今天发布讯息指出,高屏澎东分配名额仅一百名,欢迎渔船主踊跃提出申请。

澎湖就业服务站人员指出,劳委会这项要点以奖助全国四百位渔船船员名额为限,高屏澎东区就业服务中心仅分配名额一百名,因此,渔船主可以踊跃申请。另渔船主雇用的劳工应符合持有渔船船员手册、失业期间连续达六个月以上、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发给就业凭证者,并在七日内将就业凭证回复卡检送原开立的公立就业服务机构者均可。

服务站人员说,雇主雇用劳工期间连续达六个月,累计出海作业达一二0日以上且每日工作时数四小时以上,每人发给雇用奖助津贴新台币六万元。连续雇用满六个月后,第七个月起,每满一个月期间,累积出海作业达二十日以上者,每日工作时数四小时以上,则每人发给雇用奖助津贴新台币一万元。

该人员指出,雇用期间计算,是以雇主为投保单位为受雇劳工投保劳工保险的加保期间来计算。所以每月可领新台币一万元雇用奖助津贴,最长可达十二个月。此外,同一渔船主领取雇用奖助,限定二人。有意的渔船主可迳洽高屏澎东区就业服务中心澎湖就业服务站,电话为〈0六〉九二七一二0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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