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研究生入学需预交学费再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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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3日讯】“五一”过后,在成都某著名高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有这样一则通知:必须要先交纳第一年的学费,约为1万元,然后学校才发放录取通知书。此举引起被录取考生的争议。

据华西都市报5月22日报道,日前,成功考上成都某著名高校金融学院研究生的张某,接到通知:按照规定要在2006年5月15日前向学校交纳第一年学费,把交费收据复印件交研究生办公室完成手续后,学校将于6月下旬给她发放录取通知书。

“必须先交钱,才能领到通知书?”张某非常吃惊地说,其它高校都是先发放录取通知,在9月份开学时才交第一年学费。

“不明白学校为什么这样做?”一位已被拟录取为该校研究生的同学说,“这好像违背了相关政策的原意,在某种程度上侵害了考生的权益。”

另一名同学则说,提前预交学费然后发放通知书,使考生失去了自由选择读研与否的权利,“我考上了就应该发放通知书,最后报到与否学生可以自己选择”。如果考生在 9月研究生开学报到之前找到很好的工作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读研,放弃读研机会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按照学校要求提前交学费,将迫使学生别无选择。

很多考生并不知晓在发放通知书之前必须预交学费的“规定”,拟录取通知和预交学费截止日期的时间间隔也只有15天。“半个月的时间凑齐近万元学费,还是挺困难的,尤其是像我们这种工薪家庭”,张同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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