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亿元县乡公路建设资金被滞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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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讯】大陆河南等16个省市区的县乡公路改造工程,被审计部门查出有10.7亿元资金被滞留或挤占挪用,一些地方为了多获取专项补助资金,重复申虚假申报,多报建设规模,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一半,甚至还少付、克扣征地补偿费等。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审计署25日发布的今年第三号公告称,2005年上半年,审计署对河南等16个省(区、市)2140个县乡公路改造项目和福建等10个省(区、市)1500个通达工程项目的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县乡公路改造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地方为了多获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多报建设规模等问题,被滞留或挤占挪用资金达10.7亿元。

据报道,在安徽、河南、贵州、陕西、广东、四川、江西、新疆和山西等9省(区)505个县乡公路改造项目的抽查中,有近1/5的项目存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从中多获取中央财政资金4.8亿元,占中央补助资金的36%。

审计发现,有些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就下达了投资计划,造成资金闲置;有的项目急需资金,而投资计划却迟迟未下;有的项目补助标准过低,无法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有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与施工进度不衔接,造成不能按期完工。

据对15个省有关地市的抽查,至2004年年底,应到位县乡公路改造和通达工程配套资金344亿元,实际到位170亿元,到位率49%,中西部一些地区配套资金基本未落实。

而为了滞留或挤占挪用资金,一些地方还少付、克扣征地补偿费等。

四川省罗江县罗绵公路建设占地361亩,当地政府应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1410万元抵顶了地方配套资金,补偿给农民的只是其中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费等,共补偿了63万元,仅占应补偿额1410万元的4.5%。

重庆万州至石柱公路万州段占用土地2124亩,建设单位未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农民安置补助费,只按每亩补偿农民青苗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费1.3万元标准委 托当地交通局兑现补偿,但交通局从中克扣35%,即4500元,实际按每亩8500元包给相关乡镇发放,又有两个乡镇从中挪用了133万元用于购车和经费支出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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