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判决 李元龙家人全力支援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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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采访报导)2006年7月13日上午9时,贵州毕节中级法院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庭宣判:判决前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李元龙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就判决结果,李元龙的妻子杨秀敏向记者表示:今天这样的判决,我认为是个错误,太过分了。他是被冤枉的。法院并没有依法判决,依法办理。太黑暗了。我们一定要上诉的。李元龙自己当庭提出对判决不服,要上诉。他作为一个记者凭良心说话,说的是实话,真话,何罪之有?

李妻披露:这个判决根本不是法院的判决,而是幕后有人操纵。这个法院的一个法官曾经说,“这个案子的最后判决,他到底有罪无罪,我们说了不算,我们听上级的”。这到底是法制还是人治?!

她告诉记者:今天到庭的有20人左右,都是李元龙的亲人和朋友。从宣判到结束大概只有20多分钟的时间。当她看到李元龙非常消瘦,身体非常不好时,她感到心里非常难过。

参加今天宣判的李元龙的父亲告诉记者:他儿子为社会做了很多好事情,就因为他说了几句真话,写了几篇文章,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真实想法,就得到这个政权的严厉处罚,这是以言治理罪,不符合宪法精神。他表示对于这个判决是难以接受,他认为法院是枉法判决,是不公正的,表示不服。

他说: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写作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李元龙没有犯罪,他不是罪犯,他不应该承担这个罪名。他将支援他的儿子寻求真理,上诉到底!直到无罪释放!

从小就跟李元龙相识的龙涛先生表示:他很了解他,从小一起玩,听到这个判决,他很难过。他说:这样看来,在中国还不能说真话了,说了就判刑,这是法吗?想不到一个强大政权居然对一个公民的言论如此害怕,这样对待一个公民是太过分,写几篇文章就颠覆了它,也太脆弱了。完全是瞎判。让人想不到啊。

龙涛先生说:他了解到李元龙所在的毕节看守所条件非常差,即便有钱,他都让你吃不上喝不上。他曾经质问看守所:为什么这些强奸犯、毒贩子、杀人犯都可以会见到他们的家属,为什么我却不能?

李元龙的妻子表示:感谢海外媒体对李元龙案件的关注,李元龙是无罪的,思想无罪,文章无罪,言者无罪。她呼吁当局应无条件释放李元龙。他未完成的事情,她会继续做下去
因在国际互联网发表文章被中共国安机关认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于2005年9月29号被贵州省检察院批捕。李元龙45岁。已婚。1997年由毕节老干部局考入毕节日报社。

李元龙笔名“夜狼”。近年来在国际互联网上发表一些文章抨击社会丑恶现象、表达自由意志与民主思想。被中共认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最严重”的文章是:《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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