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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法为恶法? 跨党立委吁修法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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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十八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赖幸媛今天表示,集会游行法是解严后中国国民党为继续控制民众街头运动而设立的恶法,民进党执政以来,对街头抗争的民间团体越来越严格,已让民怨沸腾,必须推动修法或提案废止。内政部次长简太郎表示,集游法保障人民集会游行的自由,应有存在必要。

赖幸媛(不分区)上午在立法院举办集会游行法公听会,针对近来一连串人民团体集会游行活动受到政府打压,二十四个民间团体与跨党派立委包括:台联党籍何敏豪(台中市)、国民党籍雷倩(台北县)、民进党籍田秋堇(不分区)一致表示,现行集游法已剥夺宪法赋予人民集会游行的自由,有必要修法甚至不排除提案废止。

台联立委赖幸媛十八日在“法律仍是统治者的工具?集游法剥夺人民集会自由”公听会上表示,虽然朝着修改集游法的方式进行,但不排除废止的可能。//中央社

台湾人权促进会副会长刘静怡表示,集游法在法律名义上是要保护人民集会游行的自由,但有很多被恶用的空间,进而打压人民声音,集游法采行不合理的许可制与刑法处罚,警察也成为镇压人民行使权利的工具。

雷倩表示,集游法在执行面上产生问题,主因为政府与人民间权力不平等,执法时不能有任意的空间,应限缩警察裁量权才是进步民主国家的表现。

“法律仍是统治者的工具?集游法剥夺人民集会自由”公听会十八日在立法院举行,国民党籍立委雷倩表示,政府在集会游行执法层面上,不应有任意的空间。//中央社


内政部次长简太郎表示,集会游行法不是百分之百没有缺点的法律,但主要目标仍为保障人民集会游行的自由,附属目标是当集会游行危害到社会秩序时加以维持,因此有存在的必要,而集游法又与请愿法有竞合关系,若要修法要一并考量。

他说,先进国家都有集会游行法,台湾也非最严格的国家,因此不应废除,至于应采取报备制,或是许可制?应视国家处境、社会环境、人民民主素养的不同,有讨论空间。

警政署副署长刘世林表示,民众违反集会游行法移送法办的比例很低,警察依法行政,执法态度若不符合人民期盼,甚至有警察执法过当的问题,将会加强训练教育并检讨。

集会游行法修法联盟要求,将现行许可制改为自愿报备制,让警察的角色由取缔镇压者转变为集会游行活动的保护者;取消现行禁制区的规定;明确规范警察对集会游行的裁量权;废止现行刑法罚则,将集会游行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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