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一个盲人涉入法律盲区

——陈光诚和野蛮计生

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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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讯】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在被软禁半年多之后,于今年三月被警方带走下落不明。这几天,不断有令人紧张的消息传来:

6月11日,陈光诚太太袁伟静收到沂南县公安局对陈光诚刑事拘留的通知书;6月19日,原定于在北京召开的“关注陈光诚”志愿者见面会在强大压力下取消;6 月20日,陈光诚72岁的母亲和3岁孩子在北京被绑架。6月22日,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因发紧急求助短信要求送生病的陈母就诊,被山东警察强行带走;第二批抵达山东的三名律师遭到殴打,被羁留在派出所;6月23日,为陈光诚申请取保候审事宜的李劲松律师和李苏滨律师,在陈光诚家门口,被便衣警察殴打;……。

一批批律师前往山东声援

围绕着陈光诚,一场温和的非暴力民间维权运动正静悄悄地拉开帷幕。以许志永、滕彪为首的北京律师和知识份子说,他们已经做好了挨打的准备,正一批一批地把最优秀的律师送到山东去,为陈光诚提供法律援助。哈维尔曾说:“民主和专制的较量,最终的较量是人格的较量。”为一个坚守良知的盲人免于迫害,这些律师和知识份子,正以他们闪光的人格和法律专业精神,和践踏法律的政府进行较量。

陈光诚一介盲人,他为什么会被当局视为大敌?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为他的命运揪心,为他的案子前仆后继?

这是因为,做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律师,陈光诚以与受害者分担苦难的无畏精神,触及了有关当局忌讳的敏感问题——中国计划生育中的野蛮侵权问题。幼时因一场高烧烧瞎了眼睛,看不见世界的陈光诚,以他的心灵去感受这个不公正的世界,以他自学的法律知识去关爱和维护他的同胞,因此入选美国时代周刊2006年 “塑造世界的一百人”。陈光诚身上展现的巨大的道德力量和坚韧的理念,感染和鼓舞了一批又一批关注人权事业的人们。

最初,“弃医从法”的盲人知识份子陈光诚为残疾人和农民维权,其活动并未被官方阻挠,他承办的一些案件包括“状告北京地铁案”都获得胜诉。据粗略统计,陈光诚办的案子大约有3000多人次。由于许多维护弱势群体的案子都不收费,陈光诚的家庭至今还是一贫如洗,但是,他用法律更是用生命,照亮了偏远的沂蒙山区。

计生国策使暴力和野蛮合理化

如果这位盲人赤脚律师只为残疾人维权,只为家乡的环境保护而抗争,也许他不会落到今天这样身陷囹圄的地步。但是,随着陈光诚维权范围和视野的扩大,自去年 4月份起,他开始关注临沂地区的野蛮计生问题,并做了大量的实地调查。陈光诚的部分调查结果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央计生委在核实调查后给予了肯定。然而,陈光诚却在自己的家乡,被当局以强加的罪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剥夺了人身自由。

正如陈光诚自己认识到的:“在中国,凡是真正触及问题的,没有不敏感的,都会受到打击。”而计划生育中的野蛮侵权问题,就是所有最敏感的问题中的一个。

一位医学博士在网上讨论陈光诚事件时,发表了如下看法:“很多的维权应该是获得公众的尊敬和理解的,但唯独计划生育这件事有特殊性。”他建议说:“我们是否应该更广义的去报导他(陈光诚)的维权,而不仅仅是在计划生育上描写。因为对所谓暴力计划生育一事,对方可以辩解说,就算做的不对,你靠其他方法能确信达到控制人口的效果么?”

其言下之意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控制人口的必须,因此,发生在计生中的暴力不被人视为暴力,野蛮也不被人视为野蛮。在这个问题上,暴力和野蛮都披上了合理的外衣。

为计划生育的法治化而陷狱

上面那位医学博士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二十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是必要的,普通中国人因此对计生中大量可怕的人权侵犯熟视无睹,知识份子及其人权人士对此也较少质疑。当西方人权组织及其人士关注这个问题时,不是被国人怀疑其动机,就是被认为不懂中国国情。

于是,各地方政府在强制计生中所采用的的各种不人道的手段,发展到骇人听闻的地步。大量使用的残忍手段包括:强迫人流、引产(有的已经接近预产期),捆绑抓来的年轻孕妇作强行堕胎,做人流刮宫,用人工手段杀死成熟婴儿等。对不服从的公民,实施的惩罚手段包括罚款、株连、抄家、关押、侮辱和殴打。

这一切都是在“国家利益”的名义下进行的,在这里,构成这个国家的千千万万的公民,在其生育权受到侵犯的同时,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也受到侵犯。计生领域因此成了一个法律盲区,地方当局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受害的公民却很难获得法律救济。

陈光诚成为涉入这个法律盲区的民间律师第一人。他不仅以律师身份关注被侵权的个案,更用调查来的事实和数据,指控当地政府在计生中普遍的侵权行为,这些做法为中国计划生育走向法治化做出了贡献。但在中国,一个律师在计生领域里伸张权利,就被视为反对计划生育国策本身,陈光诚因此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陷狱。

中共计生国策应受到质疑

陈光诚并没有反对计划生育,他只是反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的人权侵犯,以维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虽然如此,当局也不肯放过他。

其实,计划生育这个国策本身,也是应该受到质疑的。首先,它侵犯了公民的生育权,与国际法律和中国法律相违背。1968年,世界人权会议通过《德黑兰宣言》,首次规定了“父母享有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及其出生时距的基本人权”;中国政府在2002年生效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也确认了公民的生育权。而计生政策却将属于个人的自由权利,置于政府的直接干预之下。

其次,中国政府在制订计生政策时,从未通过一个体现人民意志的民主程序,以致使该政策缺乏合法性。中国的人口在五十年代迅速繁衍,就是因为毛泽东主观地相信“人多干劲大”、“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到了七十年代,中共推出计划生育政策,也是没有尊重民意的政治操作。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就中国众多的人口而言,确实需要计划生育,在人口急剧膨胀的某个特殊阶段,甚至还需要一点强制性。但是,在计生政策实行了二十多年、出生率大大降下来之后,愚蠢的当局仍然不择手段地野蛮计生,没有学会更文明一点的办法。

合乎人道的计划生育,必须是家庭自愿的选择。政府只能采取各种软性的方式,例如给予经济上的奖励,实行养老福利、公共教育、医疗保健乃至税收政策,以各种利益诱导人民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鼓励人们少生孩子。

为陈光诚和他的家庭祝福

在双目失明的陈光诚走向监狱之时,中国严峻的野蛮计生问题更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陈光诚曾说:“人们常常会把抱怨世道的不公、世道的黑暗,很少想想自己都为改变这些不公和黑暗都作了些什么。一个爱憎分明的眼光,一句公道的语言,都会是改变这些不良现象的力量源泉。”

这位纯朴而善良的盲人,在恐吓、殴打和监禁之中,执着地守护公民权利和人性尊严,他的所作所为令我感到惭愧。谨以此文,向遭受劫难的陈光诚先生和他的家庭表示敬意和祝福。@

——原载《开放杂志》2006年7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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