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被弃路中央 惨遭车辗1个多小时

标签:

【大纪元7月9日讯】前日上午6时许﹐在闽侯上街金桥余盛市场边﹐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竟被装在垃圾袋里丢弃在马路中央,惨遭车辗一个多小时,被发现时婴儿已死亡。

据东南快报报道﹐前日凌晨5时,余盛市场水果摊老板陈先生像往常一样到市场里摆摊,在他的摊位附近,他看到了一个红色垃圾袋包着一团东西被扔在马路中央,被过往车辆不断碾压。“当时以为那是别人丢掉的垃圾,所以也没太在意。”陈先生说。

“哎呀,人手。”一名提着菜篮的妇女一声尖叫,嘈杂的市场顿时静了下来。陈老板发现,那个红色垃圾袋被车辆碾压一个多小时后,袋子已经破了,一只婴儿的小手从袋里露了出来,婴儿身体已血肉模糊、不堪入目……

弃婴遭车辗压的事情在金桥一带造成了轰动,事发后有近500人赶到现场对此事议论纷纷,谴责丢弃婴儿的父母。

“天底下竟有这种狠毒的父母,真是太没有人性了。”附近店铺老板林先芮℅y愤怒,“从来没见过一个人有这么惨的遭遇”。

卫生站的王女士说:“丢小孩怎么忍心往马路中央丢,还用袋子绑得紧紧的,这不摆明要让车子去辗压吗,这样的父母,就应该让法律来惩治他们。”

经群众报警后,法医进行了鉴定,确定婴儿已经死亡。但他们初步分析,还不能确定婴儿是在遭遗弃后死亡,还是在死亡后被遗弃。目前,婴儿尸体被冷冻处理,以便在确认犯罪嫌疑人后进行DNA鉴定。 (举报电话:22883142)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认为,首先,从一般角度看,婴儿父母将其遗弃在马路,已经构成了遗弃罪。

其次,若婴儿被遗弃前已死亡,而父母把婴儿的尸体丢弃在马路中,任凭车辆辗压,父母就造成了故意侵害尸体罪,应该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第三,若婴儿被遗弃前并未死亡,而被父母丢弃在马路中央,这就属于父母明知婴儿会被过往车辆辗压死亡,而放任或追求这种结果发生,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

他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丢弃婴儿的父母都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婴儿被垃圾袋包裹后已无法辨认,辗压婴儿的车辆司机并不够成犯罪。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附﹕网上论坛

winsonchan﹕不是吧?人性去了哪里??????????
shunlinglan﹕为逝去的小灵魂哭泣。
zfy_666﹕严惩婴儿的父母,不管出自什么原因,他们没有权利结束孩子的生命或者采取如此恶劣的手段,希望早日抓 捕归案。
long2770﹕记得偶小的时候2年级左右吧,在学校的公厕里还有外面的垃圾堆里面看到过死婴。都是女孩。
……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弃婴50年后重逢恩人
离家34年 弃婴返台寻根
小猫大喵救弃婴  科隆小英雄
弃婴寻根 载爱满满游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