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机场航厦纠纷 菲政府不服国际仲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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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三十日专电)菲律宾马尼拉艾奎诺国际机场第三航厦所有权之争,料将愈演愈烈,在新加坡国际商会 (ICC)仲裁院判决菲律宾政府应将航厦所有权归还承建商之后,马拉坎南宫表示,将采法律途径抗争到底。

艾奎诺国际机场第三航厦是由菲国政府于一九九八年与德国财团法兰克福机场管理公司和菲律宾国际航厦公司签约兴建。然而,二零零二年雅罗育政府以合约内容对政府不利为由解除合约,并接管航厦。

两公司告上法庭,并寻求国际仲裁,昨日菲律宾媒体报导,新加坡国际商会 (ICC)仲裁院已于八月二十三日判决菲律宾政府应把航厦所有权归还承建商。

对此,新闻部长兼总统府马拉坎南宫发言人文耶回应,马尼拉不会轻言放弃,总统府已指示副检察长纳楚拉采取一切法律途径,为人民利益及国家主权进行抗争。

菲律宾国际航厦公司在接获有利判决后,已致函副检察长办公室,要求政府交还航厦所有权,否则将于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八点强行接管。

司法部长袭萨礼斯表示不以为然,指称一旦政府支付了赔偿金,则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判决将失去意义。他补充,政府已向法院提出撤销暂时禁制令的申请。

菲律宾地方法院二零零五年一月判决马尼拉需赔偿五千六百五十万美元,最高法院同年十二月维持原判,但在马尼拉当局准备付款时,却因一名众议员向高等法院提告而被发出暂时禁制令,阻止政府付款。

袭萨礼斯向媒体表示,国际商会仲裁院和法院禁制令只是暂时性的挫败,只要高等法院解除赔偿禁制令,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因为政府已经备妥赔偿金。他相信高等法院会在不久后遵从最高法院的判决,撤销暂时禁制令。

虽然菲律宾法院判决政府需赔偿五千六百五十万美元,但承建商索偿金额却是四亿六千五百万美元。菲国媒体报导,该座航厦的兴建经历了三个政权,导致建筑成本一再攀高。

艾奎诺国际机场第三航厦占地十八万九千平方公尺,曾于二零零二年短暂开放,但因所有权纠纷而于不久后封闭。如果正式启用,将是菲律宾面积最大、最现代化的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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