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金指程翔判词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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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中国特派员程翔昨日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间谍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及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人民币。若程翔不服判决,可以按例在10天内提出上诉。

中国法制专家王友金说程翔被判5年徒刑是属于中等较轻的刑罚,因为按照中共法律,间谍罪3到5年是轻的,5到10年是重的,10年以上是特别严重的。不过,王友金指出,按照新华社公开的判决书的内容,证据不足以显示判刑的轻重,其中有2个疑点:

一,台湾某基金是否是间谍机构

新华社指程翔为某基金会做间谍,而基金会是台湾的情报组织,王友金说在公布的材料中看不到可以证明该基金会是属于情报组织或间谍组织:“第一,一定要证明这个基金会的从属的政府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政府。第二,要证明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是哪里的?捐献的?还是政府的?还是其他方面财政来源?第三,我们要证明基金会的头头是谁,它的领导人是不是有官方的背景、官方人员;第四,我们要证明基金会从事的工作的性质是不是情报组织,所以从这几个问题来看,没有提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是一个间谍组织,我觉得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地方。”

二,程翔是否故意从事间谍活动

王友金说,根据中共法律规定控告一个人做间谍,有一个要件就是这个人是“故意”参加间谍组织,一定要找出他故意的心态,如果不是故意我们不能控告他间谍罪。他说,所谓的“故意”有3个条件:“第一就是这个人从事间谍组织,愿意从事间谍组织,要主动的认为这个间谍组织是一个间谍组织,愿意加入这个间谍组织。第二,一定要加入这个间谍组织后,一定要愿意为这个组织效命,为这个组织去工作。第三,这个组织分配任何工作他一定要效力去完成。”

王友金说,从新华社的内容看不出程翔有这3点的“故意”,他说程翔对大陆的情况非常熟悉的,不可能“故意”去参加间谍组织。他认为,判决有很多令人怀疑的地方。

王友金说这个案件可以在10天内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而高级人民法院必须在两个半月内审理清楚:“这个案件因为存在这样多的疑点,如果他聘请律师替他搜集新的资料,那么提出上诉,我觉得有机会可以减轻或宣判无罪,这个可能性都是有的。”

前线成员8月31日晚通宵在中共驻港机构中联办对面静坐,抗议重判程翔。(大纪元记者李明摄)

判决含糊或引寒蝉效应

王友金说,这是一个模糊不清的判决,令到一些学者和记者到大陆进行研究和采访不知所从:“因为没有一个法律根据,随时可被认为你是从事间谍活动、你参加某一个间谍组织,而控告你的政府不必拿出确凿的证据,不必拿出这个基金会或研究团体是真正的有事实根据的间谍背景,这个东西就使得将来香港人到大陆去从事工作一个很大的陷阱。”

王友金说,目前程翔的家人只能够更积极的提出上诉,他同时呼吁程翔的朋友和社会团体帮助搜集有关资料证明基金会不是间谍组织等等,这样可以帮助律师有充分的证据在上诉时做出有力的辩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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