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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挂看板 平日禁停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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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台北市政府规定平日禁止游动广告车停放路边,越来越多业者为了钻法律漏洞,纷纷改装机车做为广告车,台北市交通局对此表示,广告机车同样禁止平日停放路边,违者视同“违规停车”,将予拖吊告发。

去年8月台北市交通局明订游动广告车平日禁止停放路边;不少房地产业者为达到广告效果,除了雇用人员站在街头举牌、找醒目的建物加装广告看板外,也有越来越多的业者将脑筋动到路边机车格位,在机车座垫加挂广告看板,企图逃避处罚。

由于广告机车体积较小,能够架设的广告看板面积有限,因此业者为加强广告效果,通堂同一路段都会摆放好几辆广告机车,例如农安街、林森南路等,最近都常看到许多游动广告机车长期占用机车格,影响民众停车权益。

交通局科长叶梓铨说,只要车辆加挂广告物都必须提出申请,依照游动广告物管理办法,规范的是“车辆”严禁平日停放路边,机车依法属于慢车,当然也包含在游动广告物管理办法规范的范围内,游动广告机车只要平常日上午7时至晚间9时停放路边(不论有无机车格 ),一样视同违规停车,市府可以拖吊告发。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机车违停可处以600元罚款,另外还须缴交200元拖吊费及每日50元的保管费,民众若发现违规停放游动广告车辆,可以立即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206206或报案电话110检举。

此外,交通局发现,有些房地产业者是将广告物黏贴在座垫上,并长期占用车位,虽然无法视同游动广告车,但会请环保局视同违规张贴广告物取缔告发。

竞选车辆 比照广告车管理

〔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距离年底市议员选举还有一段时间,但有很多参选人已经开始偷跑,派遣助选人员开着竞选广告车辆到处跑、占车位;台北市交通局强调,参选人未经申请设游动广告车已属违法,即使申请许可也得依游动广告车规定,平日严禁停放路边,违者拖吊。

台北市政府从去年8月1日起,明订国定例假日除外,每天上午7时至下午9时,严禁游动广告车停放北市所有道路,但最近常有民众反映,住家附近停车格位被部分年底议员选举参选人的广告车辆占用,因此向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检举,却始终未见警方处理。

面对民众的质疑,黄姓游动广告车业者表示,市府禁止房地产广告车停放路边宣传,但参选人的广告车又不是为了营利,怎么可以当成一般的广告车辆?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长陈铭政说,他虽然也曾看到议员参选人将广告车停放路边,但这类广告车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能否按照游动广告物管理办法视为“违规停车”,将与交通局开会研商。

交通局科长叶梓铨说,只要车辆附加框架,就必须按照规定申请游动广告车许可证,未依规定由监理处人员在车上张贴告示的车辆,若24小时内车主不拆除广告物,市府将代为拆除,但车主必须支付2400元的拆除代执行费。

叶梓铨说,虽然现在不是竞选期间,但只要广告车未违反选罢法规定,市府原则上都会准予设立,但游动广告车没有分商业行为与否,只要以广告宣传为主要目的、用途,就必须依照现行广告车规范,严禁平日停放路边,违者视同“违规停车”,可以拖吊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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