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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除罪非社会共识 台政院倾向娼嫖都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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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二十七日电)行政院保障人权推动小组今天讨论现行法令“罚娼不罚嫖”议题,虽然部分民间委员主张性工作除罪化,但内政部认为性工作除罪非社会多数共识,主张“娼、嫖”都罚,行政院长张俊雄裁示由内政部研议。

另外,一位民间委员提案表示,警方依“儿少性交易防制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滥行“网路钓鱼”,不当传唤,近年移送案件虽暴增,但判决有罪者比例大幅下降,可见移送有瑕疵,有侵犯人权之虞。张俊雄认为,此事确实有不妥之处,要求从修法和执法检讨改进。

行政院保障人权推动小组今天开会讨论“罚娼不罚嫖”规定是否废除,引发关注。

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会后表示,部分民间委员主张性工作应除罪,否则是违反人权、歧视弱势女性,“罚娼不罚嫖”更是男性沙文主义的表现。

谢志伟说,内政部长李逸洋在会中表示,性工作除罪化目前仍非社会多数共识,且除罪化后,将性工作者纳入管理,又会出现“公娼”、“私娼”争议,以及人口贩卖、治安等问题,不宜骤然除罪化。

谢志伟说,内政部以前就主张“娼嫖都罚”,只是法案送到立法院后,被改成“罚娼不罚嫖”,未来内政部将朝“娼嫖都罚”的方向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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